威武:拟立法允许中国海警对外国船只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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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拟立法允许海警对外国船只动武  (photo:RFA)
    中国拟立法允许海警对外国船只动武 (photo:RFA)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审议《海警法》,相关草案全文周四(5日)公开。条文列明海警可动用武器,并可对不服从指令的外国船只动武。有评论担心,中国当局企图以法律“包装”在东海与南海动武的合法性,但也有学者相信,面对主权争议,北京仍然会保持克制。

    审议中的《海警法》草案,为负责海上警备的海警管理局厘清权限。草案第11条列明,海警机构的职责,包括在中国管辖海域巡航、警戒,值守重点岛礁,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的行为。

    第17条指出,未经中国批准,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管辖海域和岛礁建造构筑物或布设各类固定或浮动装置等,海警可以强制拆除。

    第19条则列明,当国家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受到外国组织或个人侵害时,海警机构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当场制止侵害,包括使用武器。

    中国海警从两年前开始划归武警部队。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武警法”修订,条文增加了“组织和指挥”章节,当中列明战事状态下,武警由中央军委组织指挥执行任务。

    有分析认为,修正案通过后,战时中国海警在武装部队体系中的定位更明确,又形容海警已成为中国第二海军,在战时与海军共同作战。

    军事专家担心立法会增加擦枪走火风险

    军事评论员“立风”则担心,北京这做法会增加擦枪走火的机会。

    “立风”:“全世界的国家只要国力允许都会有辅助海军,美国的海岸警卫队也是这样的。现在的问题在于,中国的准军事力量明知道中国在海洋权益上跟很多国家有争议,而且中国在里头不太讲理,寸土不让,如果在这个时候赋予一支准军事力量使用武器的权利,有意气用事和玩火的嫌疑。”

    日本传媒关注,日后在钓鱼岛、也就是日本称为尖阁诸岛附近作业的日本渔船,可能成为中国海警的目标。

    “立风”: “日本渔船一定没有到钓鱼岛跟中国抢什么资源,日本对钓鱼岛维持克制,民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情绪。虽然渔业对日本很重要,但是也不是要钓鱼岛那么一点鱼才能活得下去的。中国海警也未必敢对日本政府船只使用武力。你跟它的执法力量冲突的话,那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武装冲突。”

    学者指新法目的是要震慑邻国

    东海、南海局势持续出现暗涌。有人担心,中国当局企图以法律“包装”动武的合法性,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李明江却认为,外界对审议中的《海警法》草案不宜过分解读。

    2014年3月29日,一艘中国海警船(上)和一艘菲律宾士兵提供补给船在对峙中,此次对峙发生位于菲律宾专署经济海域内的‘第二托马斯礁’(中方称‘仁爱礁’,菲律宾称‘阿拥引岛礁’)。(photo: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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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9日,一艘中国海警船(上)和一艘菲律宾士兵提供补给船在对峙中,此次对峙发生位于菲律宾专署经济海域内的“第二托马斯礁”(中方称“仁爱礁”,菲律宾称“阿拥引岛礁”)。(photo:RFA)*

    李明江:“总的来说,中国对于在南海有争议区域动用武力,使用军事手段,还是非常谨慎的,不仅是海军也包括武警。过去有很多渔业或者能源开采方面的矛盾甚至冲突,中国海上执法这些部门和人员一直在积极介入,可是没有开枪。海警成为第二海军,我觉得是夸大。你既然承认是有争议的水域。主权还有海洋管辖和权益就是不确定的。”

    李明江相信,将来有了《海警法》,也不等于中国会改变现行政策。

    李明江:“中国这么多年一直延续的一种做法:涉及有争议的水域会用灰色的政策和做法。它基本上不大可能用武力手段强行促进它的利益。它立法(《海警法》)无非是希望起到震慑的效果。”

    中国海军的战力会否透过与海警合作而提升也备受关注。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学者王尊彦认为,未来除了要关注海警舰艇的兵装以及战术训练,也要观察与海军进行的联合演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