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未经同意擅用人脸辨识标记照片 赔160万用户181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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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书以6.5亿美元代价和160万名用户和解。(美联社)(photo:LTN)
    脸书以6.5亿美元代价和160万名用户和解。(美联社)(photo:LTN)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美国加州联邦法官于上週五(26日)批准脸书在一起集体诉讼案中,以6.5亿美元(约181亿元台币)和160万名参与集体诉讼的伊利诺州脸书用户和解,由于此案涉及脸书未经用户同意就用人脸识别技术在照片加上标签,被美国法院地方法官认为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侵犯隐私案之一,案件结果具有里程碑意义。

    综合美媒报导,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多纳托(James Donato)认为,此案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侵犯隐私案之一,此案使得每一位参与集体诉讼的成员至少可以获赔345美元,此项诉讼案也代表着消费者在当今竞争激烈的数位隐私领域所赢得的重大胜利。

    脸书自2015年起开始使用脸部自动辨识系统,当用户上传含有其他用户照片时,脸书的照片自动标记系统会在照片中立即显示「姓名建议」,借此简化标记过程,不过此举也引发用户对于个人隐私的担忧。

    芝加哥律师埃德森(Jay Edelson)于2015年4月提起诉讼,指控脸书未经用户许可便擅自使用脸部辨识标记功能,已违反了伊利诺州的《生物识别数据隐私法》,而此案移至芝加哥联邦法院,再移至加州联邦法院,最后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批准脸书以6.5亿美元和解。

    在伊利诺州有690万名脸书用户在2011年6月7日以后创建帐户并储存脸部辨识资料,若要取得赔偿资格,必须在过去9年内在伊利诺州中居住至少6个月。在赔偿申请截止前,共有160万名伊州用户申请赔偿。

    针对此案,脸书则在声明表示,对于达成和解感到欣慰,事件告一段落候,无论对社群和股东,都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脸书被告后,在2019年9月更新了脸部辨识政策,改为需要征得用户同意,并修改照片标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