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今开审 不设陪审团 唐英杰否认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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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宗国安法案今开审 不设陪审团 唐英杰否认控罪(photo:RFI)
    首宗国安法案今开审 不设陪审团 唐英杰否认控罪(photo:RFI)

    首宗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今(23日)早在高等法院开审,但因驾驶挂着写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冲越警方防线而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等三项罪名的被告唐英杰,将不能获法庭以常用的陪审团进行审讯,而是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审理。他今天在庭上否认所有控罪,预计案件须审讯十五天。

    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恒在开案陈词时表示,唐英杰在去年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在湾仔前进,途中经过三道警方防线,沿途亦有路人欢呼。其间曾有警员要求他停车,但唐未有理会;到了第四道防线,遭警员拦截后倒地,三名警员受伤。

    控方引述历史学专家证人指出,「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有提倡香港独立之意,并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因为「时代革命」可以引伸为拒绝现政权统治,而「光复香港」则是指由敌人手中解放香港。周天恒指出,唐英杰当日的行为明显是有意让他人看到,是鼓励其他人仿效,故此控告唐煽动他人组织或参与旨在分裂国家的行为;以及在上址为胁迫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实现其政治主张,造成或意图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恐怖活动,引致三名警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交替性控罪就指唐英杰于同日在上址危险驾驶引致三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被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视为香港司法是否愿意按《基本法》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义务的重大考验的国安法审讯,在开审前夕,被上诉庭驳回被告不满律政司剥夺其案件由陪审团审讯的上诉。上诉庭解释,虽然陪审团审讯是常见的审讯模式,亦普通法制度的传统,但不是绝对和独立的权利,亦不应假设是公平审讯的唯一方法。《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都没有指出,陪审团是公开审讯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上诉庭指出,唐英杰上诉案的复核重点,在于律政司长引用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书,指示诉讼不设陪审团有否削弱唐英杰接受陪审团审讯的权利,但条款订明,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可以是发出证书的理由之一,而本案若设陪审团,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有机会受影响,令陪审团达致公平审讯存在风险,认为审讯改由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团审理,既能维护公平审讯,亦可保障被告得到公平审讯。

    法庭判辞又指出,国安法拥有「特殊的宪法地位」,诠释当中陪审团规定的条文时,需要依据国安法的整体立法背景或目的作出检视。而案件是否由陪审团审理,是律政司长的检控决定,除非出现不诚实或不真诚等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作出司法复核和干预。由于唐英杰一方没有挑战律政司长有不真诚的动机,法庭驳回唐英杰一方的理据。

    案件由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审理,杜丽冰在开庭时表示,留意到有人在开庭前于庭内拍摄照片,司法机构已报警处理。她提醒在场公众及记者,在法庭绝对不可摄影或绘图,否则或干犯法例,可能会被检控。

    巴切莱特前日在联合国会议上提到,《港区国安法》对香港民主空间和传媒造成寒蝉效应。当局藉国安法拘捕 107人,当中57人被起诉,本周有案件开审(指唐英杰案),这将会是香港司法是否履行国际人权公约义务的重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