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州「反堕胎法案」通过后 共和党领导六州急跟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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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胎权支持者于美国最高法院前表达诉求。(汤森路透)(photo:UpMedia)
    堕胎权支持者于美国最高法院前表达诉求。(汤森路透)(photo:UpMedia)

    德州《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9月1日生效后,包括美国总统拜登(Joe Biden)在内的批评者皆抨击该法令违宪。拜登亦指示联邦机关採取行动、捍卫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s. Wade)后获得保障的堕胎权。

    然而,根据《卫报》报导,就在德州新法出台不到一天内,美国包括北达科他州(North Dakota)、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印第安纳州(Indiana)、佛罗里达州(Florida)、 南达科他州(South Dakota)和阿肯色州(Arkansas)等共和党州长领导的六州表示,他们正在寻求採取类似的法令、限制妇女的堕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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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跳法案》禁止妇女在怀孕6週后堕胎,就算是因强姦或乱伦而受孕也不例外。唯一获得「豁免」的状况,是紧急手术或诊治,造成怀孕中止,才不会让医师或妇女面临法律诉讼。

    此外,该法还允许所有公众参与,德州境内的任何人都可以对为怀孕妇女进行堕胎手术的人或任何被认为有协助妇女堕胎的人提起诉讼。

    延伸阅读:(【中央槓地方】最高法院放行 拜登要联邦政府想办法阻挡德州反堕胎法实施)

    堕胎权提倡者:若法律通过,会持续反抗

    阿肯色州堕胎支持网络(Arkansas Abortion Support Network)的联合创始人兼负责人阿里(Ali Taylor)3日告诉《卫报》:「德州的新法律会伤害到需要堕胎的阿肯色州人,我们不会支持这项法律。」

    阿里补充表示,如果此类法律在阿肯色州通过,她的组织将继续为其客户提供合法堕胎的管道。这将包括帮助人们在怀孕六週前进行堕胎,以及当超过立法限制的六週后,帮助需要堕胎的人离开阿肯色州。

    对1973年「罗诉韦德案」最严重、急迫的威胁

    非营利组织Naral Pro-Choice America负责传播和研究的代理副总克里斯汀 (Kristin Ford) ,对于这六个急于在德州「心跳法案」生效后就考虑要跟进、订定相关法律的州予以谴责。

    「德州的『心跳法案』是对半个世纪前通过的『罗诉韦德案』(Roe vs. Wade)所订立的合法堕胎权最严重和急迫的威胁。」克里斯汀说道。

    「罗诉韦德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73年对于妇女堕胎权以及隐私权的重要案例。当时法院裁决:女性在胎儿可于子宫外存活、即通常怀孕约22至24周之前,有权堕胎。

    *(photo:Up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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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胎权支持者在美国最高法院前示威。(汤森路透)

    克里斯汀表示,这十几年来,激进右翼一直致力于破坏妇女的生育自由并阻止社会进步。「但他们并不代表美国人的价值观,在美国,每10个人中就有8人支持安全、合法的堕胎。」

    根据美国智库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五月的民调,约59%的美国人支持在所有情况或多数情况下,妇女有堕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