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癌逝18年不平静】《梅艳芳》吸6亿票房遭亲哥控侵权求偿 梅妈怒轰财迷心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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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记电影《梅艳芳》遭到亲哥哥梅启明控告侵权,引发各家譁然。(索尼影业提供)(photo:UpMedia)
    传记电影《梅艳芳》遭到亲哥哥梅启明控告侵权,引发各家譁然。(索尼影业提供)(photo:UpMedia)

    已故香港天后梅艳芳的传记电影《梅艳芳》在香港票房将突破5000万港币(约台币1.8亿元),中国则高达1亿人民币(约台币4.4亿元),但她的哥哥梅启明却控告电影公司「安乐影片」侵权并求偿,声称自2004年起就拥有「梅艳芳」名字商标权,高龄98岁的「梅妈」覃美金怒轰儿子财迷心窍。

    在梅艳芳成名后,家务事常常登上香港媒体版面,她坦言和家人疏远,2003年因子宫颈癌逝后,上亿港币遗产全交由信託管理,就怕家人挥霍无度,每个月则固定拨出7万港币(约台币25万元)给梅妈当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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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人演员王丹妮在《梅艳芳》独挑大梁,电影却遭梅艳芳亲哥哥指控侵权。(索尼影业提供)

    但梅妈和儿子梅启明多年来频打争产官司,且梅妈更形容自己生活困苦、跟乞丐差不多,多次要求提高生活费,即便改为每个月12万港币(约43万元台币),她仍持续上诉,最近更是调整为20万港币(约72万元台币),港媒指出,梅妈1个月20万元的生活费,等于一般上班族工作10个月的收入,对于梅妈的需索无度也相当无言,而梅艳芳现金遗产已所剩无几,需要变卖资产套现。

    另香港《东网》指出,梅启明今年6月起多次指控电影公司侵权,却遭冷处理,最近一状告上法院,他昨表示,自梅艳芳癌逝隔年,他就註册「梅艳芳」及「Anita Mui」商标,且每隔10年申请延续,2018年时更将商标覆盖范围具体化,至今都还是商标持有者。他也声称《梅艳芳》制作过程及内容、海报等宣传品,都未经过他同意,此举根本误导大众,认为这部电影和他有关,希望电影公司赔偿,问及求偿金额?他却说「这是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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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艳芳》自传电影在中国及香港开出亮眼票房,但风波却不断。(索尼影业提供)

    但梅艳芳生前曾向港媒透露,其实和哥哥梅启明关系疏离,反和姊姊梅爱芳关系较好,更指姊姊是她和妈妈之间的桥樑,「我不会跟妈妈说话,直到Ann(梅爱芳)走了之后,妈妈成为我和哥哥沟通的桥樑,我都从妈妈口中得知哥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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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艳芳》里也提到梅家姊妹的好感情,王丹妮(左)诠释梅艳芳,廖子妤则演姊姊梅爱芳。索尼影业提供

    而过去梅启明曾回覆梅艳芳指称和他关系疏离,表示「是她欠我太多,不是我欠她太多!」而梅妈虽和儿子梅启明母子情深,但对儿子向电影公司提告一事,她难得和儿子不同调,怒轰:「他搞什么啊?都不关他的事,干嘛去告人家?」表示自己全然不知情,更叹说自己阻止不了儿子,「他财迷心窍!」

    安乐影片今也表示:「由筹备至开拍到现在,我们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梅艳芳》电影的制作。现这事件已交由我们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我们不作任何回应。」而香港律师指出,在香港註册商标并非只是名字本身,同时也要判断有没有其他人反对,更认为梅启明胜算不大,更指电影公司在拍摄时,应已考虑到相关的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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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律师认为,梅启明针对电影《梅艳芳》控告安乐影片侵害商标权,其实胜算不大。(索尼影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