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港府将审查区议员过往言行 「不爱国」即走人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LTN,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区议员属于公职人员,将修法落实区议员宣誓要求及相关安排。(彭博档案照)(photo:LTN)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区议员属于公职人员,将修法落实区议员宣誓要求及相关安排。(彭博档案照)(photo:LTN)

    〔国际新闻中心/综合报导〕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表示,将立法规定公职人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区议员也包括在内。香港「南华早报」10日报导,港府将审查区议员过去言行,只要被视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不爱国」,将会被褫夺议员资格(DQ)。

    据报导,港府将向立法会提案,授权政府委任民政事务局主要官员,为区议员「监誓」,并有权决定宣誓是否有效,甚至可以裁决个别区议员过去言行是否参与「违反宣誓内容」;拒绝宣誓的区议员将被取消议员资格,但草案不会具体详列哪些行为会被视为「违反宣誓」,被取消资格的区议员不会有刑事后果。

    林郑4日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会上说,当局经研究后,认为区议员属于公职人员,将在「宣誓及声明条例」修法中落实区议员需要宣誓的要求及相关安排;相关法令草拟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港府将在春节过后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香港基本法仅规定港府主要官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并未规定一般公职人员也须照办。在「反送中」运动后,当局要求所有公务员做出类似宣誓。

    香港网路媒体「香港01」引述消息人士报导,修法主要内容有「三不」,包括不设追溯条款、不会列明违誓的刑事后果,以及誓词不会与立法会议员誓言有差别。南早则称,特首将指明民政局官员负责监誓,且有权力裁定区议员的宣誓是否有效。

    报导还说,港府将设内部机制,区议员可在褫夺议员资格前,就指控做出辩解。但民主派担心,区议员宣誓恐将触发DQ潮。在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中,泛民主派大胜,在452个议席中取得388席,被港府和北京当局视为眼中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