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国防法 疑为「开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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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近期修订「国防法」,明订军队应制止分裂行径、捍卫国家利益等,被指为开战创造条件。图为二○一五年九月北京举行第二次世界大战终战七十週年纪念阅兵时,解放军海军陆战队的舰载飞弹在天安门广场游行。(路透档案照)(photo:LTN)
    中国近期修订「国防法」,明订军队应制止分裂行径、捍卫国家利益等,被指为开战创造条件。图为二○一五年九月北京举行第二次世界大战终战七十週年纪念阅兵时,解放军海军陆战队的舰载飞弹在天安门广场游行。(路透档案照)(photo:LTN)

    〔编译孙宇青/综合报导〕攸关中国全球军力部署和台海局势变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近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修订案,内容除了强调中国「防御性国防政策」外,也新增制止「分裂」和「发展利益」等字眼,表明一旦中国「发展利益」受威胁,可军事动员加以因应,疑为「开战」创造条件。

    中国媒体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廿四次会议廿六日在北京闭幕,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签署「国防法」修订案,现行的十二章七十条修改为十二章七十三条,包括修改五十条、增加六条、删除三条,将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施,以因应该法一九九七年施行以来国内外局势的重大变化。

    发展利益若受威胁 可军事动员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条的定义适用范围调整为「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活动」,并新增制止「分裂」和「发展利益」等两个概念。此外,第四条、第廿五条及第四十七条中也新增「发展利益」字眼。

    反制美国制裁、剑指台湾

    第四条指出:要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武装力量。」第廿五条指出:「中国武装力量的规模应与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相适应。」第四十七条更指出:「中国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威胁时,国家依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

    「德国之声」中文网报导,中国网路论坛「知乎」用户「大国之巅」分析,美国川普政府不断干涉中国内政、在香港挑起事端、制裁中国企业、联合各国抵制中国电信大厂华为、纵容独立人士阻碍中国统一、派出侦察机侵扰中国等,都是中方修订「国防法」的原因,借此消除反制行动「无法可依」的情况。另有分析认为,中方此举是为「发动战争」创造条件,包括攻打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