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法院判须赔偿慰安妇1人9万美元 日本抗议、召见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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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韩法院判决日本政府须赔偿12名韩籍慰安妇受害者,日本政府强烈抗议。(欧新社)(photo:UDN)
    南韩法院判决日本政府须赔偿12名韩籍慰安妇受害者,日本政府强烈抗议。(欧新社)(photo:UDN)

    南韩法院今天判决日本政府赔偿12名韩籍慰安妇受害者每人1亿韩元(约9.1万美元),日本政府发言人加藤胜信对此表示「极度遗憾」与强烈抗议,外务省并召见南韩驻日大使。

    NHK报导,今天南韩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当时日本对韩籍慰安妇是「计画性与组织性违反人道的犯罪行为」,不适用国际法上「主权免除」原则;且原告等人遭到「难以想像的激烈身心痛苦」,因此判决日本政府须赔偿原告1人1亿韩元。

    日本政府发言人、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今天在记者会上重申「主权免除」原则,并表示已多次表达这起诉讼南韩应不予受理的立场。

    加藤胜信也说,日本与南韩在1965年签订「日韩赔偿暨经济合作协定」,包含慰安妇问题在内,所有日韩间的财产、赔偿等问题「已完全且最终地解决」,2015年间两国也获得共识,确认是「最终且不可逆地解决」。

    加藤胜信说,对南韩判决「极度遗憾,日本政府完全无法接受,已表达极度强烈的抗议」。

    外务省事务次官秋叶刚男今天上午召见南韩驻日大使南官杓,当面表达极度遗憾与抗议。南官杓会后受访时表示,会中日本政府表达对于这次判决的立场,他则表示会在不影响日韩关系下,努力解决此事。

    南韩12名慰安妇受害人2013年对日本政府提出诉讼,主张因为日本「违反人道的犯罪行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向日本政府求偿12亿韩元(约109万美元),南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去年4月起开始审理。

    另外,还有一件20名韩籍慰安妇的遗族向日本政府提出求偿诉讼,南韩法院预计1月13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