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宣布就南中国海问题对中国采取更多行动(国务卿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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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照片:中国船只在南中国海守护在中海油的HD-981钻井平台附近。(2014年7月15日)(photo:VOA)
    资料照片:中国船只在南中国海守护在中海油的HD-981钻井平台附近。(2014年7月15日)(photo:VOA)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1月14日发表题为《保护与维持一个自由与开放的南中国海》的声明,宣布美国就南中国海问题采取更多行动,包括对与海洋纠纷有关联的中国国企高管和中共与军方官员实施签证限制。

    以下是蓬佩奥声明的全文翻译:

    保护与维持一个自由与开放的南中国海

    美国与所有遵守法律的国家在维持一个自由与开放的南中国海问题上有着共同的深远利益。所有国家,无论军事或经济实力大小,都应自由享有反映在1982年《海洋法公约》中的国际法所保障的权利与自由,而无须害怕胁迫。

    今天,美国采取更多的行动,以捍卫这些权利与自由。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12条款(a)(3)(C),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施行签证限制,包括对在南中国海进行大规模填海造地、建筑或将有争议边远岛礁军事化,或者中国人民共和国针对东南亚声索国采取胁迫行动以禁止各国获取南中国海海洋资源负有责任或参与同谋的国有企业的高管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官员。直系亲属也有可能受到这些签证限制。

    此外,鉴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展开的对估值为2万5千亿美元的南中国海油气资源的其它声索国而展开的胁迫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商务部已将其纳入实体清单。中国共产党把中海油和其它国企当作武器,试图执行北京非法的“九段线”。中海油2014年在帕拉塞尔群岛附近利用其庞大的HD-981勘探钻井平台试图恐吓越南。中海油当时的首席高管夸口说,该钻井平台是“流动的国土”。

    北京继续派出渔船队和能源勘探船只,在军方护送下,在东南亚国家提出声索的水域运作,并骚扰声索国在这些区域的油气开发,对这些区域北京并未能够提出条理清晰并符合法律的海洋声索。

    2016年7月12日,一个仲裁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缔约国的1982年《海洋法公约》做出一致裁决,驳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南中国海海洋声索,称其没有国际法依据。去年7月,美国将我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中国海海洋声索的立场与仲裁庭裁决的关键内容保持一致,并且再次表明我方拒绝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中国海的非法海洋声索。数目前所未有的国家已在联合国对这些声索提出正式抗议,对此我们表示欢迎。

    美国与寻求依照国际法而捍卫其主权与利益的东南亚声索国站在一起。我们将继续采取行动,直到北京停止其在南中国海的胁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