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园光海难再现 香港再次禁止“六四”烛光守夜晚会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VOA,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资料照:2016年6月4日十多万港人悼念六四,烛光点亮维多利亚公园。 (photo:VOA)
    资料照:2016年6月4日十多万港人悼念六四,烛光点亮维多利亚公园。 (photo:VOA)

    香港警方星期四(5月27日)以新冠疫情为由,再次禁止将于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烛光悼念集会。警方还反对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支联会) 在5月30日举行“毋忘六四”大游行。

    香港支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已收到香港警务处发出的通知,称根据《预防和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反对5月30日“毋忘六四”大游行,并禁止“六四”维园烛光悼念集会。

    但据香港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公布,截至27日零时,没有新增确诊病例,是香港自去年10月14日以来,225天后再现“零确诊”。

    支联会此前还向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申请准许群组聚集,让市民参与六四游行及集会。根据第599G章,香港政务司司长可准许群组聚集。支联会表示,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回复说:“政府未能确立拟进行的游行及集会符合第599G章第5条的条件。”

    据香港电台(RTHK)报道,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发言人称,政府不建议参与涉及大量群众、接触时间较长、较难控制人数以及难以确保有效社交距离的聚集活动。

    支联会在声明中说:“悼念‘六四’是香港人过去 31 年的集体回忆,支联会将继续争取市民合法悼念‘六四’的权利。”

    支联会还表示,将根据《公安条例》(第245 章)第16 条,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期望委员会尽快安排上诉聆讯,让市民可以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悼念“六四”。

    香港电台报道说,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称,警方就公众活动是否发出反对通知书,是按公安条例去考虑,亦按实际情况作决定。

    他还说这两个活动是未经批准的集结,任何人不应参加或宣传有关集结,否则便是违法的。他还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挑战限聚令、公安条例及国安法。

    香港支联会自1989年后每年都会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六四事件烛光悼念晚会,2020年时,香港警方就曾援引用于防控新冠疫情的限制聚会紧急法令,对六四烛光晚会发出了禁令。

    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刘凯晴4名活动人士便因去年“未经批准”参与六四烛光集会,被判监禁4至10个月。

    北京于2020年6月颁布了港版《国家安全法》,禁止任何颠覆、分裂国家的行为。自港版《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中国不断加强对香港的控制,越来越多的活动人士和政界人士被迫离开香港,流亡海外。

    香港电台援引李家超的话说,他不会讨论某些行为会否违反法律,但根据《国安》法,任何人如果组织、策划或实施非法手段,破坏或推翻中国宪法下的基本制度,就属颠覆国家政权罪,每个人要为个人行为负责,若是违法,特别是涉及《国安法》,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建制派的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星期一在香港《明报》撰文表示,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年代,他批评支联会要求举办“结束一党专政”的六四集会游行,属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亦属于“必须禁止”之列,“否则《国安法》权威何在”?

    对于《国安法》下建制派人士针对今年六四游行集会的言论,支联会常委梁锦威表示,今年建制派人士的言论比以往激烈,企图吓怕市民,不过,他认为港人悼念六四的决心从来没有改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