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男子业主群内发布淫秽图片,罚!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MyZaker,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李某在公安机关办案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李某怎么丢了脸,事情还得这样说起:

    2021 年 7 月中旬的一天,贵阳市公安局开阳县局网安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辖区业主群内发布淫秽图片。

    *(photo:MyZaker)

    接到报警后,开阳网安立即会同辖区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核实,信息发布人为家住开阳县城的李某某,公安机关迅速传唤李某某到案接受询问。

    原来在该日,李某某酒后闲来无事,在家中摆弄手机,竟然将自己在网上非法下载的一张淫秽图片转发到其所住小区的业主群内(群成员 75 人),群内管理员和其他成员发现后立即报了警。

    因李某某发布的淫秽图片数量不大,且及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在群内发布了悔过书,开阳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对李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在和办案民警交流中,李某某表示,自己也是为人父母的人,长期教育子女要做正面的事情,现在自己却做出了如此荒唐的行为," 丢人丢到整个小区去了 "。

    *(photo:MyZaker)

    干净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所有网络行为人共同维护,文明上网是所有网民应尽的义务。

    法律条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来源 开阳网安

    编辑 梁晋毅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