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在中国"被失踪"有六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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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在中国“被失踪”有六种可能(photo:RFA)
    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在中国“被失踪”有六种可能(photo:RFA)

    8月30日是"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当天发表报告称,中国政府的强制失踪手段多达六种,并且近年来的案例不断上升。

    “以前,他就对我女儿说过,我就怕你妈妈和你爸一样,......反正他话也不说完,我就觉得......好可怕,”说话的邓晓云是目前被超期羁押的广西人权律师覃永沛的妻子。她回忆覃永沛被抓捕前,曾当着家人的面这样说了一句。

    高悬在头顶的剑

    敢言的覃永沛曾公开指控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和公安厅厅长以及时任中国司法部部长傅政华犯罪,遭到政治报复,2019年10月底被警方抓捕后,至今已经被被超期羁押近七百天。

    两年多来,邓晓云一直在为丈夫的事情奔走。今年7月份,突然有人加她的微信对她进行威胁恐吓,让她停止为覃永沛翻案的举动。因为一直记得覃永沛被捕前说的那句话,邓晓云在推特上透露,她担心自己被失踪。

    “像王藏,他妻子失踪了,你看王藏的案子,现在就没有人为他呼吁了 ”,邓晓云告诉本台,现在覃永沛的审限已经被拖到了极限,而且形势越来越紧,要是她失踪了,覃永沛的案就如他们所愿了。

    邓晓云提到的云南异议诗人王藏去年六四前夕被警方带走失踪,他的妻子王丽也在六月中旬被警方带走失联至今。

    邓晓云的担忧在当下的中国成为越来越突出的现实。“保护卫士”8月30日发布的报告估算,作为强迫失踪的两种主要手段“监视居住”和“留置”,2019年有接近2万例,到了2020年则已经接近3万例。

    “保护卫士”的负责人彼特·达林(Peter Dahlin)告诉本台,他们收集了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的采用“留置”手段的案例数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采用“监视居住”的案例数据,“基于这些数据,再结合近年来这些案例上升的趋势,我们估计,到2021年年底,中国政府通过这两种手段强迫失踪的公民则可能至少有四万例。”

    “保护卫士”的报告则称,2021年的数字有可能超过五万例。

    “保护卫士”的负责人彼特·达林(Peter Dahlin)(法新社)(photo:RFA)
    “保护卫士”的负责人彼特·达林(Peter Dahlin)(法新社)(photo:RFA)

    呈扩展之势

    2018年才成立的国家监委现在已经成了“强迫失踪”(留置)这种手段的重要实施者。据“保护卫士”的统计,全国已经被国家监委确定的被采取“留置”手段的受害者,仅2020年就有16890人。

    留置这种手段被规定在2018年初全国人大通过的《监察法》中,但它的合法性一直受到质疑。

    “所谓的留置,严格来说不符合中国现有的法律,比如立法法中所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文件,才有这种权力,”目前身居美国的中国人权律师陈建刚这样向本台分析说。

    陈建刚在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滨的妻子黄婉辩护期间,曾受到过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群的当面威胁,要对他进行“强制失踪”。

    陈建刚强调,国家要限制个人的人身自由,必须要有法定事由和法律程序,法律中的拘留和逮捕都符合这些要求;但在中国当前的政治体制下,通过留置这种手段去限制什么人的人身自由,随意性极高,和“绑架”并没有差别。

    让彼特·达林担忧的则是,国家监委对地方上的监察委员会有示范效应,“地方上的监委都在看着中央的监委,来决定应该如何采用留置这种做法,他们看到中央机构都在积极使用这种办法,他们很可能照做,这样地方上的案例可能越来越多。”

    “被失踪”的六种可能

    “保护卫士”的最新报告划分了六种中国政府采用的“强迫失踪”手段。除了前述两种外,还包括从监狱释放后的监视居住,被关押在拘留所却以假名登记、以掩藏被拘押的事实,警方或其他国家机构直接绑架,对行政拘留的滥用,以及新疆对维吾尔族等少数族裔的大规模关押等。但这些强迫失踪的方式都难以获得准确的数据。

    作为国际性的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在报告中还担忧这些强迫失踪的做法会传染给其他威权主义体制的国家。报告中提到,越南就曾仿效中国强迫受害者电视认罪,以及光天化日之下在海外绑架受害者。

    彼特·达林向本台强调,国际社会必须行动起来,对中国政府的“强迫失踪”做法进行反制。美国国务院也在前一天发表声明,呼吁各国政府终止强迫失踪的做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切实尊重所有人的基本自由和人权。

    (记者:王允   责编:申铧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