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判赔慰安妇 日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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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地方法院八日判决日本政府应赔偿十二名韩籍前慰安妇每人一亿韩元。日方对此强烈反弹,同日急召南韩驻日大使南宫杓至外务省,表达日本政府的抗议立场。图为南宫杓回答记者提问。(美联社)(photo:LTN)
    首尔地方法院八日判决日本政府应赔偿十二名韩籍前慰安妇每人一亿韩元。日方对此强烈反弹,同日急召南韩驻日大使南宫杓至外务省,表达日本政府的抗议立场。图为南宫杓回答记者提问。(美联社)(photo:LTN)

    判赔每人1亿韩元

    〔编译茅毅/综合报导〕南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八日就十二名韩籍前慰安妇向日本政府求偿案,判决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每人一亿韩元(约二八二万台币)。本案乃南韩首次就其国民针对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慰安妇遭遇向日本政府求偿案做出宣判。南韩政府表示尊重判决结果,将尽全力恢复受害者的名誉及尊严。日本首相菅义伟强调,主权国家无须服从其他国家的司法判决,这是国际法的规则,南韩法院理应驳回诉讼。日本政府绝对无法接受该判决。

    日主张国际法主权豁免

    南韩法院指出,国际法上的「反人类罪」并不适用外国主权豁免原则。已故韩籍前慰安妇裴春姬等十二人于二○一三年八月先就其遭遇,在南韩法院声请调解。日本政府则援引主权豁免原则,拒绝收受诉讼文书,亦未派员出庭。在调解不成立下,一六年提交审判,二○年四月才开始审理。另针对已故的郭艺南等二十名韩籍前慰安妇的求偿案,南韩法院预定十三日做出一审宣判。

    日召见南韩大使抗议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则重申国际法上的主权豁免原则,日本无须服从南韩的司法判决,也不考虑上诉。外务省并召见南韩驻日大使南宫杓,对判决表达抗议、深感遗憾与绝对无法接受。外务省高官抨击该判决在国际法及常识上,皆属毫不合理。

    日本政府指称,有关日、韩间的请求权问题,已由一九六五年的「日韩请求权与经济合作协定」,「达成完全而且最终的解决」。二○一五年也由南韩前总统朴槿惠政府和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政府达成「慰安妇协议」,确认「最终而且不可逆的解决」。

    日本前驻荷兰大使东乡和彦表示,若南韩法院为执行判决,没收日本政府在南韩资产,日韩将无法维持正常外交关系。南韩梨花女子大学教授李雷夫表示,这将使美、日、韩三方合作因应北韩和中国的计画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