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禁播「有女性演出的电视剧」 劝善惩恶部: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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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富汗女性在首都喀布尔示威。(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吴美依/编译

    塔利班21日公布8点原则,要求全国电视台禁播「不道德」的影剧作品或内容,包括有女性演出的电视剧等等,却强调不具强制性,而是「宗教指导方针」。阿富汗记者协会成员穆贾迪迪(Hujjatullah Mujaddedi)对此表示出乎意料,而且一些规则不实际或定义模煳,如果真的实施,可能导致电视台被迫关闭。

    BBC等外媒报导,阿富汗劝善逞恶部发布最新「宗教指导方针」,禁播男性私密部位镜头、违反伊斯兰法或阿富汗价值观的电影、宣传外国文化价值的外国电影,污辱宗教或冒犯阿富汗人的喜剧及娱乐节目等等。此外,还要求女记者上镜头时戴好头巾,但没有说明应该使用哪一款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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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富汗知名女记者沙希德(Anisa Shahid)于今年1月30日摄于电视台编辑室。(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塔利班重新掌控阿富汗后,多次强调尊重人权、宽容统治,却仍频传暴行。劝善逞恶部发言人莫哈吉尔(Hakif Mohajir)向《法新社》谈到21日的最新规定时表示,「这些不是法规,而是宗教指导方针」。

    塔利班执政后,下令女孩待在家里、不要上学,至今仍未恢复,让该国成为全球唯一禁止半数人口受教育的国家。首都喀布尔(Kabul)市长也要求市府女职员待在家中,除非某些工作无法改由男性负责。塔利班称,限制女性读书及工作,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及学习环境的安全,而且只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