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四非法集结案 邹幸彤、黎智英、何桂蓝均罪成下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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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六四非法集结案    邹幸彤、黎智英、何桂蓝均罪成下周判刑(photo:RFA)
    2020年六四非法集结案 邹幸彤、黎智英、何桂蓝均罪成下周判刑(photo:RFA)

    去年六四31周年首度被禁集会,当中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以及何桂蓝否认煽惑他人参与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周四(9日)于区域法院审理,三人均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后至下周一(13日)判刑。

    邹幸彤及黎智英否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两人当日于维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人士,于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下,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集会。

    另外,邹幸彤及何桂蓝则否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即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当日于维园明知未经批准的集结。

    被还押的三人由囚车押送至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认为,当晚集会因被警方反对,故属未经批准集结。而黎智英在案发前两日,接受访问时已表明会前往活动,而于记者会出现已等于号召参与,“毋须透过煽惑性言语去煽惑公众。”

    而邹幸彤因为曾表示,支联会会到维园燃点烛光,并于社交网站写上“今晚见”,隐含呼吁的意图。而何桂蓝在社交网站上传手持白花及烛光照片,被指已显示她有参与支联会的悼念活动。最后裁定三人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去年六四集会案共有26名被告,当中16人早前已认罪,判刑4至10个月不等。另外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早亦已承认控罪,案件同样押后至下周一(13日)判刑。当中除蔡耀昌及梁耀忠获保释外,另外3人仍被还押。而同样被控告的罗冠聪及张昆阳则已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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