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低俗婚闹,贵州一地明确十严禁!违反或追究刑事责任(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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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17 日,遵义市绥阳县公安局发出通告,倡议群众文明举行婚礼,自觉抵制低俗婚闹。同时,对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警方将视情节轻重实施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称,不文明婚闹是最典型的低俗陋习,肆意妄为无底线的恶搞,不仅会破坏婚礼的喜庆气氛,还会对婚礼新人造成伤害,应当积极主动抵制。警方向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朋友发出倡议,摒弃婚礼陋习,弘扬婚庆新风,举办文明、庄重的婚礼,不制作闹剧、不丑化新人、不做有安全隐患的事,不触犯法律的底线,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通告明确了以下十种严禁实施的行为:

    一、强行撕扯、脱、拽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衣物或实施捆绑、牵引;

    二、强制新郎及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

    三、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侵犯新娘、伴娘及同行女伴;

    四、强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涂抹、撒泼油漆、面粉、鸡蛋、墨汁等异物;

    五、强制新郎、新娘或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进行有伤风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

    六、强行对新郎、新娘或伴郎、伴娘进行身体上的伤害;

    七、蓄意或以营利为目的剪辑、录制低俗婚闹视频、图片、文字等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散布、传播;

    八、组织、参与车队阻塞交通、竞驾、穿插、随意停放等扰乱交通秩序;

    九、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鸣礼炮,投放花灯、孔明灯等行为;

    十、其他妨碍社会管理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通告明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有在婚礼中实施以上行为者,将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