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共和党议员在两院推出议案 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披露是否有中共组织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VOA,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资料照片:华尔街纽约证券交易所街景。(photo:VOA)
    资料照片:华尔街纽约证券交易所街景。(photo:VOA)

    美国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布莱克伯恩(Marsha Blackburn)和鲁比奥(Marco Rubio)星期一(2月14日)宣布推出了一项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确认其运营中是否有中共组织的法案。共和党籍众议员坦尼(Claudia Tenney)在众议院也推出了相关的法案。

    来自田纳西州的布莱克伯恩参议员和来自佛罗里达州的鲁比奥参议员提出了《禁止中国共产党行使诡计通过未登记的政权存在而隐瞒股东与等效方法》(No Chinese Communist Subterfuge via Unregistered Regime Presence Rendered Invisible to Shareholders and Equivalent Parties Act),简称为《禁止中国共产党出乎当事方意料法》(No Chinese Communist SURPRISE Parties Act)。该法案指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确认其运营中是否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该法案还将要求任何公司详细说明中共组织对其公司治理决策的参与情况,并披露公司是否负有任何信托责任,包括外国信托责任。

    “共产中国继续通过强迫美国公司在其内部发展共产党组织来控制美国公司,”布莱克伯恩参议员在一份声明中说。“美国投资者有权知道,他们辛苦赚来的钱是否在支持受到中共控制的公司。”
    “在美国的上市公司不应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工具,美国投资者有权知道是否有这种情况,”鲁比奥参议员在声明中说。

    这位推出了多项针对中国的法案的共和党参议员认为,该法案为北京“通过加深对美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来颠覆美国的企图”提供了一个常识性的解决方案。

    来自纽约州的坦尼众议员在众议院也推出了相关的法案。

    坦尼众议员在声明中说,“中国共产党的恶意影响根深蒂固,而《禁止中国共产党出乎当事方意料法》将有助于揭示中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和杠杆作用,并减少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该法案要求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增加三项新的披露,包括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设立或维持中共组织;如果在公司的运营中存在这样的组织,公司需要概述它的参与性质以及披露公司董事会是否对股东负有信托责任,或在有冲突的控制方交易方面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中共在2019年11月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根据该条例,国有企业按照中共党员人数的多少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总支部委员会。条例规定国有企业有三人以上的正式党员就要成立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