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一级大法官沈德咏为自己编织的法网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RFA,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曾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沈德咏(photo:RFA)
    曾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沈德咏(photo:RFA)

    我们《夜话中南海》专栏上期文章《盘点那些被自己同僚送进监狱的中共二级大法官们》中,已经介绍过了自从中共政权施行法官制度以来,就不断有一个又一个的二级大法官被他们昔日的同僚们陆陆续续地送进秦城监狱。其中之一,就是中共最高法院的奚晓明副院长。

    当时,一家律师网刊登文章《谈谈落马最高法副院长,他的下属和律师儿子》。文中介绍,在收捕奚晓明当天对奚晓明儿子奚众的家中搜查过程中,发现不能说明来源的三亿人民币的现金,结果让办案组成员瞠目结舌。却原来,奚晓明的儿子奚众利用父亲奚晓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影响,在中国的深圳开办了律师事务所,大量接手特大经济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以协议收费的方式收取巨额代理费用,然后通过奚晓明直接或者间接的打招呼、暗示或影响,干预省、地、市三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使得本不可能够胜诉的案件如愿判决;除此之外,还代奚晓明收受其他贿赂,成为奚晓明贪腐的白手套。老子英雄儿好汉,有最高法副院长的父亲做靠山,当律师的儿子想不发财都难。

    该文章还借题发挥道:可如果说,只有最高法的二级大法官想让当律师的儿子发财容易,那就错了。在中国这个有权就是奶的国度里,只要律师能攀上法官亲属,相信都会发财。律师若在政界有亲属,同样也能发大财。谷开来1988年从美国一回来,就在丈夫担任市委书记的大连市开办了“开来律师事务所”,凭着当地市委书记丈夫的“气场”,谷开来的律师事务所当年就业务兴旺、财源滚滚,名头响彻律师界。这个过程中,薄大人有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给法院打招呼,已经不重要。

    2017年2月16日,一审宣判,奚晓明犯受贿罪,直接或间接接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奚晓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以此换取“组织上”对其妻、子的从轻发落。

    当时的《新京报》为此发表评论文章《奚晓明落马:守住最重要的司法关隘》,说是最高法是最高审判机关,某种程度上也是法律途径的终点。如果这个关口出问题了,那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而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不允许这个关口出现失守的情况。该评论文章中说:因奚晓明是十八大后最高法被调查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是近年来被调查的为数不多的大法官之一,其落马备受舆论关注。

    作为司法系统高官,却因涉违法而遭遇覆辙,这无疑令人唏嘘:一方面,这证明了中央“高位打虎,低位除蝇”的高压反腐态势仍在继续,不存在“就此止步”一说;另一方面,尽管奚晓明具体的涉嫌违纪违法情节尚待进一步的披露,可身为执司法牛耳者却犯了法,这种角色错位也着实耐人寻味。公开资料显示,奚晓明并非首个落马的司法系统高官。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曾于2009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于2010年因贪污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他被称作是1949年以来,中国因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而奚晓明则步其后尘,成了十八大后落马的法院系统“首虎”。

    在法治国家,司法被认为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这道防线能否发挥作用,作用发挥情况如何,也考验着司法从业人员的价值坚守。换言之,作为法官,自身必须有着正义担当。西方有位哲学家就说,“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那么法官就应该是完人。”实质上,法官的德行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比其学识对司法正义的影响小。而个案正义的体现,往往也需要法官法律素养、良知支撑下的裁决。如果法官自身不信法,而是悖逆法规,那很难指望他能成为司法正义的一道屏障。

    该官媒评论文章作者感慨道:而作为司法高官的奚晓明执法犯法,对舆论冲击更大。要知道,最高法是最高审判机关,某种程度上,也是法律途径的终点。如果这个关口出问题了,那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谁也没有想到,最高法院这个“关口”的“失守”,奚晓明的落马并非最后一次。步其后尘的居然是奚晓明在最高法院副院长位置上曾经的直接上级,担任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长达10年之久的一级大法官沈德咏。难怪最高法院随即悲痛官宣: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危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

    截止目前,关于沈德咏犯罪案的具体内容已经被公开披露了一小部分。简单梳理一下,最近一两个月里,“财新网”等中国境内媒体已经发表多篇文章公开报道说:一级大法官沈德咏被中纪委从自己家中带走的前一两周左右,其在最高法院时期的三任秘书先后被带走协查。

    另外,财新网早在2020年即有报道说:曾在最高法院任沈德咏秘书的辛志宏,从最高法院离职后担任了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该所代理的最高法院案件标额超过千亿元,其中一桩涉及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股权纠纷的案件,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受到中央督导组关注,据信是沈德咏案发的导火索之一。另外,沈德咏亦有亲属涉案协查。

    而这个中央督导组的组长就是我们过去节目中介绍过的,曾经的薄熙来的女副官,如今又独受习近平政治青睐的,二级大法官出身的张轩。

    一个叫的中国刑辩律师发表文章说: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委调查的消息公布后,与其此前给公众留下的“良好”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是继奚晓明后,又一位落马的副院长。沈德咏在就任最高法副院长期间,所撰写的关于防范冤假错案的文章,深入阐述疑罪从无等刑事司法理念,大家以为其能够功成身退。或许,正好像这个理念一样,说得好,做起来难。他曾经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校友,提醒着学校,评价所谓的优秀校友不能仅局限于官位,说不定哪一天官员落马,即使以前有着再大的辉煌也会归零,以为能够沾光的学校也要迫不及待地与其划清楚关系。

    该律师在文章中继续分析道:为什么落马法官在台面的时候,表现出一副学者型官员的模样,但私底下却有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至少从功利的角度来看,这能够带来好处。一方面,位居高位,总得有水平;另一方面,权力越大,回报也越大,无论是名,还是利。其实,不仅仅是法律人,其他落马官员也是“影帝”,在说起廉洁公正、为人民服务的话时,无人出其左右。

    法官落马,还在法律领域产生影响。法律,代表着公平正义,还是人们维权的主要依据,故有着“法律武器”的说法。“法律武器”并不是真的武器一样,只要你使用了就产生效果,它还要依赖于司法机关。法院被称为守卫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现在,守卫底线的人都没有底线了。于是,在有的人观念中,法律也被视为没有用处的东西。没有可以被人们抓住的救命稻草,这是最无助的。

    那么这个沈德咏此前“留给人们的良好印象”都有哪些呢?中国新闻网今年3月21日刊登的《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查 系2022年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一文中,详细介绍说:(知青出身的)沈德咏早年曾是江西省修水县白岭公社的团委副书记。1975年2月至1977年12月,他是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的“工农兵学员”,毕业后留校任外语系干部、团总支书记。

    此后的沈德咏和当年同为工农兵学员的习近平的上铺兄弟陈希,以及当年也曾是大学外语系工农兵学员的王沪宁的思路一样,那就是凭考试获取攻读在校研究生的资格,以洗“工农兵学员”之耻。

    从1980年3月至1983年8月,沈德咏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苦读3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回到家乡江西;从省政法委普通干部、调研室副主任干起,一步步升至省高法副院长和省纪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时年44岁的沈德咏升任中国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随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担任了8年时间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后,沈德咏被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点名进驻上海,于2006年11月至2008年4月之间,担任了1年零5个月时间的上海市委常委兼市纪委书记。

    2008年4月,沈德咏奉调回到最高人民法院,被任命为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和常务副院长,职衔同时升至一级大法官。自此,到2018年4月“主动请辞”,沈德咏已经在最高法院担任了8年时间的副院长和整整10年时间的常务副院长,可谓元老中的元老。

    另外,他还是第十七届中纪委委员和第十八及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以及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如上官媒文章还特别介绍了沈德咏著有一些学术著作,他编写了有关死刑、刑事诉讼法修改、民事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等论著、文集及法律工具书十余部,包括于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近年来,他还被高校聘任为特聘讲座教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沈德咏总共18年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的任职期间,他为中共刑法建设完成的最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建议引进“终身监禁”并得以通过和实施。

    2015年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款规定:对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人,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该法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用沈德咏的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终身监禁”的增设,其基本出发点是为了有效解决死刑和自由刑的衔接问题,改变长期以来无期徒刑名不副实、执行不严的现象,有利于形成对严重腐败分子的法律震慑作用和保持依法严惩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结果呢,显然是没有被这一“高压态势”震慑住的沈德咏已经被中共官媒形容为“罪孽深重”,这是否意味着,他本人很快就要亲身领受这“终身监禁”的“法网恢恢”了?

    我们在过去的节目中已经介绍过,按照中纪委权威人士的说法,凡是在正省部级岗位上退位的老干部,只要是被中纪委公开宣布了“接受审查调查”,那么其罪状肯定是已经严重到了足以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的地步;而且在移交司法之后,十之八九都会领刑无期甚至死缓。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