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卖淫非刑罪化的第一步:禁止警察以游荡罪名逮捕卖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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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加州州长纽森收到了一份在州议会两院通过的法案,该法案禁止执法部门以游荡指控逮捕卖淫者。

    SB-357法案允许因游荡指控而被定罪的个人要求法院撤销指控并封存定罪记录。

    据《纽约邮报》报道,该法案由民主党参议员斯科特-维纳(Scott Wiener)提出,他声称警察不成比例地针对黑人、变性人和拉丁裔女妓女进行逮捕。

    该法案的批评者认为,这是全州卖淫非刑罪化的第一步,并担心该法案的通过会带来犯罪活动的加剧。

    "如果你想让性交易在加州甚至增加,这个法案似乎是完美的,"加州家庭委员会的发言人格雷格-伯特说。

    "这个法案真的会影响到贫困地区--它不会影响到这些立法者居住的社区,"他补充说。

    据该媒体报道,虽然该法案在2021年9月通过,但身为同性恋者的参议员韦纳说,他想等着给纽森州长提供该法案,以纪念自豪月,因为该法案是由支持同性恋和变性人权利的团体发起的。

    "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摆脱一项针对我们社区的法律,"维纳说。"自豪感不仅仅是关于彩虹旗和游行。它是关于保护我们社区中最边缘化的人。"

    洛杉矶县警察局在一份声明中警告说,废除这项法律将阻碍对犯有与卖淫和人口贩运有关的罪行的罪犯的起诉。该部门表示,该法案将使识别和帮助那些受害的人变得更加困难。

    该法律 "经常被用来阻止妓女在公共场所、商业和住宅社区周围闲逛,这可能会滋生犯罪和吸毒",警长部门说。

    然而,韦纳提供了毫无根据的说法,即游荡法 "本质上允许执法部门在人们穿着紧身衣或大量化妆的情况下将其作为目标并予以逮捕。"

    西雅图和纽约市也通过了类似的立法,这使得卖淫活动猖獗的地区的犯罪活动大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