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又2国安法大案 不设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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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民主派人士为了在立法会选举中夺下逾半席次,去年七月十一日至十二日举行初选,出线者十五日共同出席记者会。(美联社档案照)(photo:LTN)
    香港民主派人士为了在立法会选举中夺下逾半席次,去年七月十一日至十二日举行初选,出线者十五日共同出席记者会。(美联社档案照)(photo:LTN)

    已连三案件 专家忧沦常态

    〔编译周虹汶/综合报导〕继被控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香港民主派四十七名被告进行初选案不设陪审团后,疑似触犯该法「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其旗下「苹果日报」六名前高层与三间公司,十八日已确定将由三位高等法院法官审讯,意味也不会由陪审团审理。由于已连续三宗案件不设陪审团,专家忧心国安法案件在港不由陪审团裁定做法将成常态。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四十六条,在国安相关犯罪案件上,「律政司长可基于保护国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毋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

    指泛民初选案有涉外因素

    香港媒体十六日起陆续报导,律政司长林定国根据上述法条赋予的权力,十三日已致函告知民主派初选案多名被告,声称案件有「涉外因素」及考虑陪审员人身安全,毋须在设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面对记者进一步询问,律政司十七日未否认相关传言。此案十八日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并由法庭解除交付程序的报导限制,总结迄今共廿九人表明认罪,包括泛民大将戴耀廷、黄之锋。

    至于「苹果日报」黎智英等七人「勾结外国势力」案,香港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排于廿二日在高等法院由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同样不设陪审团。

    港区国安法前年六月卅日实施隔天上街骑车插争取民主「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首位被控者唐英杰身为该法首位受审者,去年七月廿七日也在高等法院由当时特首林郑月娥挑选的三名「指定法官」判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两罪皆成,为无陪审团先例。加上上述两案,已连续三宗国安法案件不由陪审团审理,专家一致忧心此将成国安法审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