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女奴隶法庭争自由 创麻州先例 纪念铜像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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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州历史学会收藏的一幅女奴隶弗瑞曼画像。(美联社)(photo:UDN)
    麻州历史学会收藏的一幅女奴隶弗瑞曼画像。(美联社)(photo:UDN)

    在1863年「解放奴隶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宣布前的80多年,一名非裔女奴隶已在法庭上争取自由,她的铜像将于21日在麻州小镇谢菲尔德(Sheffield)由民主党籍州众议员皮尼亚泰利(William Pignatelli)主持揭幕。

    这名于1744年左右在宾州出生的女奴隶弗瑞曼(Elizabeth Freeman),其早期历史是从当代作家的着作中拼凑而成,这些作家透过相关讲述或间接听来的故事,加上历史纪录而组成;她的故事引人注目,但仍有不少晦涩之处。

    不过肯定的是,她开创了麻州基本上结束奴隶制的法律先例。

    1780年,弗瑞曼在谢菲尔德的一次公共聚会上,听到了新近批准的「麻萨诸塞州宪法」,在宪法第一条即指出「所有的人天生自由平等,并享有某些自然的,必不可少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一段话正是1773年「谢菲尔德决议」(Sheffield Resolves)的原话。

    弗瑞曼为此步行了五英里到了其中一名起草「谢菲尔德决议」的律师家中,要求他代表她提出诉讼寻求自由。当时在她工作的奴隶主家中,还有一名男奴隶。

    当时,妇女在麻州法院的合法权利有限,因此在此案加入了该名男奴隶。1781年8月21日陪审团同意两人应享有自由,从而结束了奴隶身分,她离开奴隶主家后,转为该名律师工作,名字也由贝特(Bett)改名伊丽莎白‧弗瑞曼(Elizabeth Freeman),Freeman正是「自由人」之意。

    皮尼亚泰利是在谢菲尔德不远处长大,直到20年前才听到弗瑞曼的故事,在他进一步研究后,发现许多州议员同事对弗瑞曼案件的重要性一无所知。他说,弗瑞曼显然是美国历史上一个被隐藏了的人物,民众一直没告知及教导有关非裔历史。

    于是他发起众筹为弗瑞曼竖立纪念铜像,大约筹集了28万元,除建造一座大约八英尺高的铜像外,也以她的名义为高中生设立奖学金。

    前麻州州长派屈克(Deval Patrick)及妻子在筹款和组织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也会参加21日的揭幕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