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代写文稿 770 余篇被拖欠报酬近 12 万元,诉至法院能“维权”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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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房东升 吴润泽 记者 曹德伟)论文是毕业的最后一道难关,也时常让人怀疑自己。她,拥有丰富的论文写作经验却动起了代写的歪脑筋,可当代写各种文稿 770 余篇后,本以为能获得报酬 17 万元却只拿到了 6 万元,女子怒而起诉至法院,没想到结果出乎意料。

    某老板在网上开设 " 教育专营店 ",经营内容为代写各类演讲、总结、策划等文稿,包括学术论文。樊某某为职业写手,由于代写文稿质量较高,和 " 教育专营店 " 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

    2020 年以来," 教育专营店 " 向樊某某布置了写作任务,双方对于不同的文稿都约定了相应的报酬,写作完成后,根据工作量定期结算," 教育专营店 " 通过客服向樊某某支付报酬。

    2019 年至 2022 年,樊某某共计代写各类文稿 770 余篇,其中大部分为学术论文,按照双方约定报酬约 17 万元。" 教育专营店 " 支付近 6 万元后,认为有许多客户要求退稿,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不愿意再向樊某某支付剩余报酬。樊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报酬 119371 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 " 教育专营店 " 与樊某某之间的合作实质为代写文稿并进行金钱交易,其中的代写论文严重违背了科研活动的诚信原则。

    《民法典》第 8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公共秩序在学术领域的具体体现,属于民法典规定中的 " 公序良俗 "。本案中樊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应当认定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以此获取的利益,法律不予保护,故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代写论文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这一行为助长粗制滥造、投机取巧、抄袭等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破坏学术风气和学术诚信环境,同时掩盖了学生学习和学术研究的效果,阻碍了各类人才的发展成长,不利于国家对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学子,学术研究应当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自觉维护学术尊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弄虚造假的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