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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男子嶋津龙二○二二年九月在大坂一家牛丼连锁店「吉野家」用餐时,「为了博君一笑」竟以私人筷子直接夹取公用容器内的红姜食用,还将影片上传至社交平台,造成店家商誉严重受损。(取自X)(photo:LTN)
    日本男子嶋津龙二○二二年九月在大坂一家牛丼连锁店「吉野家」用餐时,「为了博君一笑」竟以私人筷子直接夹取公用容器内的红姜食用,还将影片上传至社交平台,造成店家商誉严重受损。(取自X)(photo:LTN)

    〔驻日特派员林翠仪/东京十五日报导〕日本一名卅五岁男子嶋津龙,一年多前与友人在大坂的牛丼连锁店「吉野家」用餐时,以私人筷子直接夹取公用容器内的红姜食用,友人将影片上网,造成店家商誉严重受损。嶋津龙不但恶搞吉野家,还被查获私自栽种大麻,被检方合併起诉,大坂地方法院判决被告二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併科廿万日圆(约四.二五万台币)罚金。其友人则在去年七月已被判处卅万日圆罚金。

    从事建筑业的嶋津龙与经营餐饮店的冈敏秀,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大坂店住之江区的吉野家用餐之际,冈敏秀拿起手机怂恿嶋津龙「来点好笑的」,嶋津龙随手拿起店内放着红姜的公用容器,用自己的筷子将红姜往嘴里扒,两人的笑声都录进动画里,冈敏秀后来将这段影片上传到社交平台,引起社会譁然。

    因这段恶搞影片,吉野家商誉严重受损,暂时取消红姜提供。嶋津龙和冈敏秀在隔年四月被警方依器物损毁及暴力业务妨害等罪嫌逮捕,两人向警方供称「只是为了博君一笑」。

    冈敏秀因涉案情节较轻,去年七月已被判处卅万日圆。但嶋津龙有前科,在恶搞吉野家后,又被查出以营利为目的栽种和持有大麻,检方将两案合併起诉,求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併科廿万日圆罚金。

    大坂地方法院审判长高桥里奈判决时,谴责被告嶋津龙的行为「不顾对店家造成的影响,为自私且恶质的犯行」,也指出被告在吉野家事件后栽种大麻等「缺乏规范意识,刑事责任重大」,合併违反「大麻取缔法」罪名,宣布判处被告入狱二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