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条立法后首例 「美国队长2.0」未获减刑继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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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是为继「光时」电单车手唐英杰后,香港第二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的国安法被告。(路透)(photo:LTN)
    「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是为继「光时」电单车手唐英杰后,香港第二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的国安法被告。(路透)(photo:LTN)

    〔编译陈成良/综合报导〕有「第二代美国队长」称号的香港33岁男子马俊文,2020年11月被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违反《港区国安法》起诉,被判5年9个月,经上诉减刑至5年。因狱中行为良好,他原定于3月25日出狱。惟因《基本法》23条生效后,修订了《监狱规则》,马俊文未能说服当局不会危害国家安全,遂被否决减刑,成为新法实施后首个延长服刑的囚犯。

    根据港媒报导,《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于3月23日生效后,《监狱规则》也随之修订。修订后规定,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服刑的囚犯,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其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得减刑。

    香港惩教署回覆自由亚洲电台(RFA)查询时表示,署长将根据法例赋予的权力执行有关条文,严格依照所有相关法律,考虑个案的实际情况及所有相关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诉,确保所有个案获公平处理。

    惩教署发言人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于3月23日刊宪生效,并修订了《监狱规则》第69(1)条。修订后规定,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服刑的囚犯,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其获得减刑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得减刑。

    马俊文原在塘福惩教所服刑,因狱中行为良好,获扣减3分之1刑期,原定于3月25日刑满出狱。据消息称,马俊文未能令惩教署署长信纳其不会危害国安,因此不获减刑。

    香港特首李家超26日在行政会议前记者会上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修订了《监狱规则》,规定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服刑的人,除非获惩教署长信纳其不会不利国家安全,否则不得减刑。

    李家超强调,犯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罪行正常来说不会获得减刑,唿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马俊文遭指控在2020年间参加香港反送中运动,多次透过社群或实体唿喊「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遭香港政府以《港区国安法》起诉20项控罪,指控其煽动他人分裂国家。

    2020年6月15日,外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中)出席一个纪念坠楼身亡的「反送中」抗争者梁凌杰的集会。(路透)(photo:LTN)
    2020年6月15日,外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中)出席一个纪念坠楼身亡的「反送中」抗争者梁凌杰的集会。(路透)(photo:L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