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条"后香港局势恶化 匿名联署呼吁英国政府直接向港人授予英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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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2021年2月17日摄于香港。(photo:RFA)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2021年2月17日摄于香港。(photo:RFA)

    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实施近一个月,国际社会仍在观望,暂未再推出大规模港人"救生艇"计划。 近日英国国会网站却出现匿名联署行动,呼吁英国政府立即向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人直接授予英国公民身份。这项为港人争取"平权"的联署却在英国港人社群中引起争论,原因为何?

    近日出现在英国国会网站上的联署行动,发起人自称“Ying Kwok Yan”,即“英国人”的英语拼音。 这位匿名者要求英国政府立即无条件向持有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授予英国公民身份。

    联署未详述争取原因

    北京在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后,英国政府随即在2021年启动BNO签证计划,让持有BNO护照的港人申请签证到英国定居,六年后可申请入籍。而如果这次联署提出的要求获政府接纳,意味着BNO护照持有人无须再花钱办签证,也无须在英居住6年,就能直接入籍成为英国公民。

    联署发起人提出三项原因:一,中国“已被发现”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二,担心中港当局未能遵守其国际人权承诺、侵犯港人的普遍权利和自由;三,英国永远不应放弃对其前殖民地人士(港人)的道义责任。不过发起人未有详细解释相关论点。

    截至周三(17)日,共有逾9250人参与联署。根据规定,联署人数若达一万人,英国政府就必须作出回应;若超过十万人联署,则会提交国会辩论。

    近日出现在英国国会网站上的联署行动,发起人自称“Ying Kwok Yan”,即“英国人”的英语拼音。 这位匿名者要求英国政府立即无条件向持有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授予英国公民身份。(https://petition.parliament.uk/截图)(photo:RFA)
    近日出现在英国国会网站上的联署行动,发起人自称“Ying Kwok Yan”,即“英国人”的英语拼音。 这位匿名者要求英国政府立即无条件向持有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授予英国公民身份。(https://petition.parliament.uk/截图)(photo:RFA)

    港人质疑现时争取BNO"平权"非合适时机

    不过这项为港人争取“平权”的联署,却引来在英港人的争议 。其中一位在社交平台发文讨论的在英港人、执业律师黄俊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从历史及法律角度来看,BNO护照是不公平环境下的产物,持有人拥有的权利,比其他英国殖民地人士要少,因此港人有条件争取“平权”。不过他认为,现在并不是合适的时间点。

    黄俊滔说:“《港区国安法》水深火热的时候,英国政府开了一条BNO签证的路,让你们港人可以一个比较低的门槛来英国。你现在就是在第一批BNO签证人士来了英国,到一半仍未开始入籍的情况下,就说BNO护照这件事不公平,好像有点奇怪。”

    他认为如果是在香港主权刚移交后,或在BNO签证计划出现前,以人权或法律观点去争取“平权”,会比较合理;现时或要等首批港人以BNO签证入籍英国、港人群体开始成形或稳定后,才适合再提出。

    港人组织忧带来反效果

    在英港人组织“苏格兰香港人”发起人郭子健向本台表示,这次联署是以匿名方式提出,相关人士也没有针对“平权”作具体解说。他质疑匿名者发起联署的动机及可信性,忧虑会带来反效果。

    郭子健说:“大家要理解清楚英国的国籍法如何将我们分类,使我们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有基础的认知才可做下一步,否则我说得直白一点,是浪费时间或带来反效果。我们希望将诸多的限制、不公平、歧视性的对待去诉诸公众,让舆论觉得我们BNO持有人其实都应该获得我们的权益的,而多于好像一个勒索,或者以一个很不礼貌的方式去争取。”

    团体促英国正视英殖港人身份问题

    郭子健认为,现阶段争取BNO“平权”是近乎不可能,并提出另一项建议。他早前联同20名前香港议员向联合国提交报告,希望促请英国政府检视现行国籍法,让在1987年前居于当时仍是英国属土的港人(即英国属土公民,BDTC),以及其子女等,都能够享有英国海外领土公民(BOTC)的权利,包括在英国享有居住权,可以申请入籍等,让BDTC与BOTC享有同等权利。

    BNO护照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并排陈列。(路透社资料图片)(photo:RFA)
    BNO护照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并排陈列。(路透社资料图片)(photo:RFA)

    郭子健表示,预料或有数十万港人可以受惠,可让没有BNO护照的人都能够移民英国。他又表示,BNO签证计划可能随时终止,有关修订或能为港人提供多一条后路。

    何谓BDTC、BNO和BOTC?

    在1987年前,香港人普遍为英国属土公民(BDTC)。然而中英两国在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后,英国即在1985年颁布香港法案(Hong Kong Act),规定香港居民在1997年7月1日后,不可继续使用英国属土公民护照。英国随后开放让港人申请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但不自动赋予英国居留权。至2021年英国开放BNO“救生艇”计划,BNO持有人方可申请签证定居英国、继而入籍。

    另外,英国又在2002年通过法例,把BDTC改称为BOTC,持有人可以在英国定居、申请入籍等,不受入境限制。不过当时的《2002年国籍、入境与庇护法令》(Nationality, Immigration and Asylum Act 2002)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与香港有关系之人士,均不可登记成为BOTC。

    而郭子健提出的建议,正是希望英国政府检视上述国籍法,让BDTC港人及其子女享有BOTC同等权利。

    记者:董舒悦、文在山 责编:嘉远 网编:何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