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查核 | 在美国喊支持巴勒斯坦的口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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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查核 | 在美国喊支持巴勒斯坦的口号违法?(photo:RFA)
    事实查核 | 在美国喊支持巴勒斯坦的口号违法?(photo: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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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钟完读:

    近日,有网络传言称,美国众议院“通过立法”认定一句常在支持巴勒斯坦集会中听到的口号,“从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终将自由”是反犹口号,并称,“待等参议院通过法案之后,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说这句话,那就可能会被逮捕。”

    经查核,这个说法弄错了这项决议的性质和法律效果。美国众议院确实通过了一项决议案谴责这个口号,但这并不是立法,不会送交参议院,也并无法律效力。因此,该传言含有错误信息。

    深度分析:

    美国数十间大学近来爆发声援巴勒斯坦人的示威活动,不完全统计显示,全美有上百名学生遭逮捕,关于声援巴勒斯坦和反犹主义之间界限的讨论再次成为热点。

    在此之前,X账号“磊哥聊政经”声称,美国联邦众议院通过立法,认定“从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终将自由”(From the river to the sea, Palestine will be free)——这句常在支持巴勒斯坦的集会中听到的口号是在侮辱犹太民族。他还称,“待等参议院通过法案之后,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说这句话,那就可能会被逮捕。”

    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则发现,这个说法弄错了这项决议的性质和法律效果。

    磊哥聊政经X推文称美国立法限制言论 (X平台截图)(photo:RFA)
    磊哥聊政经X推文称美国立法限制言论 (X平台截图)(photo:RFA)

    4月16日,美国众议院确实以377比44的票数通过了一项决议案,谴责“从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终将自由”这句口号带有反犹主义。但国会通过决议案并不是立法程序。

    首先,联邦众议院就本案通过的是“简单决议案”(single resolution),不是“法案”(Bill)。决议谴责这句口号,表达的是国会立场,通过后不需送交联邦参院即生效。另外,决议案也不需要送交美国总统签属,更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第二,决议文里根本没有提到喊这句口号可能面对的执法后果,并且,决议案是表达国会立场,具象征性意义,不具法律约束力,更不可能有所谓“公共场合喊这句口号可能遭逮捕”的情况存在。

    近一周来,美国多个大学校园爆发学生抗议,部分校园出现美国警方驱散学生扎营抗议、逮捕学生和教职工的行动,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有人是因为喊口号而被逮捕。

    例如,纽约大学请求纽约市警方进驻处理,是因为收到在抗议活动中有学生遭恐吓的通报,而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则是以维持校园秩序为由,要求州警清场,尽管警方的执法强度招致不少批评,但校长哈泽尔(Jay Hartzell)在声明中坚持,学生可以和平抗议表达立场,但校园不容学生非法占领。至截稿,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至少有46名遭逮捕学生已获释放。

    决议案内容有专家认为,“从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终将自由”这句口号,它的争议处在于不同听众的感受大不相同之外,也和背后的大力倡议者身份有关。

    对许多以色列人及犹太裔民众来说,这句话听着是刺耳的。它隐含着要消灭在约旦河与地中海之间土地上建国的以色列——哈马斯(Hamas)也是这句口号的倡导者,去年10月7日,哈马斯突袭以色列后,美国唯一的巴勒斯坦裔众议员塔伊布(Rashida Tlaib)也因为这句口号受牵连。

    密歇根州选出的民主党籍议员伊布曾为“从河流到大海”这一句子辩解,她还批评同党籍的总统拜登(Joe Biden)力挺以色列,就是支持“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

    去年11月,众院以234票支持、188票反对的比数通过决议案,谴责塔伊布在涉及以哈冲突上的“虚假陈述”,其中,决议认为,塔伊布认为“从河流到大海”的这句口号是“对自由、人权与和平共处的渴望呼求”,这一说法是错误的,也是强化暴力。决议文当时还写到,这一口号“显然意味着要毁灭以色列,剥夺犹太人的基本生存权。”

    英国《卫报》当时指出,众院罕见地针对自家议员发表谴责决议案,共和党在些微多数的脆弱主导下,还得到了民主党人的支持,这是仅次于将她驱逐出众议院的“惩罚措施”。

    同样也是决议案,众院4月16日以377比44的票数通过谴责“从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终将自由”的这句口号,是带有反犹主义性质的。在5页的决议文中,除了罗列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攻击外,还列出哈马斯于2017年将这句话写入组织章程后,更明白宣示“拒绝接受任何替代方案,从河流到海洋要全面彻底解放巴勒斯坦”,且“不承认犹太复国主义实体”的合法性。

    另外,决议文还细数包括基地组织(al-Qaeda)首领本拉登(Osama bin Laden)在内的人士都曾用此句口号支持完全消灭以色列。也因此,国会才要通过这一决议案强烈谴责这一反犹太口号。

    然而,美国众议院通过的决议案谴责这句口号,表达的是国会立场,既不需要送交美国总统签属生效,也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关于美国国会的立法程序,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曾有相关报道。至于立法类别,简单来说,除了法案(Bill),国会还有权通过联合决议案(Joint Resolution)、共同决议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和简单决议案(Simple Resolution)。共同决议案须由两院都通过,但和简单决议案一样,两者都不需要送交总统签属。

    4月16日联邦众议院通过的决议原文截图 (美国国会官网截图)(photo:RFA)
    4月16日联邦众议院通过的决议原文截图 (美国国会官网截图)(photo:RFA)

    因此,这项决议案并非如传言所说,可以作为警察实施逮捕的依据,“磊哥聊财经”关于这项决议案的说法,含有错误信息。

    口号的背景

    该句口号的意义,并非事实查核的范畴,但我们试图整理其复杂背景,供读者参考。

    以色列在约旦河到地中海之间的这块土地上建立中东唯一的非伊斯兰国家后,和周边穆斯林为主的国家之间起冲突,一直以来是当地动荡的根源之一。

    “从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终将自由”的这句口号,最早可追自1960年代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的创立初期。《纽约时报》曾报道,已故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所领导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The 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推动建国运动时就使用这句广受欢迎。

    阿拉法特早年率领巴解组织也是推动要将以色列赶出中东,1990年代才走向谈判桌,在奥斯陆协定签署后,他成为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首位领袖。但巴勒斯坦的建立完整且独立国家的道路仍然崎岖,也让这句口号至今仍是许多巴勒斯坦人重要的精神向往。

    尽管巴勒斯坦已于1988年发表独立宣言,获得逾百个国家承认,但领土仍受到以色列不同程度的控制。而包括美国与中国都支持的两国方案,后来也因以色列前总理拉宾(Yitzhak Rabin)遇刺身亡后,在以、巴两国境内都无法获得支持,至今仍难落实,地区和平遥遥无期。

    至于在巴勒斯坦内部,哈马斯武装组织近年来通过选举掌控加沙地区的执政权,而在2017年更将这句口号与不承认以色列一同写入组织章程,《纽约时报》指出,也是因为哈马斯要消灭以色列的主张,赋予了这句口号更加黑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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