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发明创作「申请专利权」被拒 美法院:资格只留给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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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旧金山3日电)美国一名法官裁决,人工智慧(AI)不能因其创作而获得专利权,这样的权利「只保留给人类」。不过,先前澳洲与南非法院都裁定,AI系统也可以拥有专利权。

    *(photo:SE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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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一名法官裁决,人工智慧(AI)不能因其创作而获得专利权。(图/Pixabay)

    美国专利局(US patent office)先前拒绝一个称为DABUS的「创作力机器」专利申请,这项决定随后获得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布林克马(Leonie Brinkema)的支持。

    布林克马2日在裁决书中说,法律仅允许「个人」拥有专利,人类才属于「个人」,机器不算。

    布林克马表示,「对于AI机器在专利法下是否有资格成为创作者,明确的答案就是『不行』」。他认为,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未来AI细致复杂的程度可能可以媲美公认的发明人资格,但「这样的时刻尚未到来。一旦时机来临,将由国会决定如何扩大专利法的适用范围。」

    法院文件显示,塞勒(Stephen Thaler)于2019年代表他的机器人DABUS申请专利,不过美国专利局官员认定申请者资格不符,因为AI并非人类。

    塞勒回应法新社(AFP)询问时表示,他申请的专利项目「是AI发明的,不是我,所以把我列为发明人并不准确」。

    塞勒的律师艾波特(Ryan Abbott)是「人工智慧发明人计画」(Artificial Inventor Project)的负责人,他表示将对裁决提出上诉。

    艾波特说:「我们相信把AI列为发明者,与美国专利法的定义和目的一致。这项判决可能导致AI生产的发明无法受到保护,且与澳洲联邦法院近日的裁决大相迳庭。」

    根据网路上公布的判决文件,澳洲法官7月时在一场依据该国「专利法」为DABUS争取专利权的法律战中,选择支持塞勒。

    该名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在我看来,根据法律规定,发明者可以是人工智慧系统或装置。这与专利法规定一致,也符合推动创新的精神。」

    艾波特指出,人工智慧发明人计画已在南非为DABUS取得专利,开全球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