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儿6年、逼15岁儿性侵生母 新加坡鬼父判囚29年鞭刑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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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的女儿年仅9岁就开始遭到父亲性侵犯。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情境照)(photo:LTN)
    被告的女儿年仅9岁就开始遭到父亲性侵犯。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情境照)(photo:LTN)

    〔编译陈成良/综合报导〕一名41岁的新加坡男子性侵亲生女儿长达6年,还逼15岁儿子与醉得不省人事的妻子乱伦,4日遭新加坡法院判刑29年,外加24下鞭刑。法官痛斥这名兽父泯灭人性,罪行之恶劣,言语难以形容。

    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导,这起家庭性侵案发生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家中年幼的女儿最早受害,她自2015年起开始被亲生父亲性侵犯,当时她年仅9岁;被告非礼女儿、逼她进行口交,最后甚至在女儿13岁时对她强制性交得逞。

    女儿因非常害怕父亲,为此不敢反抗,她悄悄把被性侵犯一事告诉哥哥,但两人因担心被父亲毒打而不敢告知母亲或报警。根据儿女的说法,被告脾气火爆,经常打人,不时对儿子拳打脚踢。

    被告的行为变本加厉,除了性侵犯女儿至2019年,2018年的某个晚上,竟然把当时15岁的儿子叫入卧房,指示他与母亲发生性行为。儿子当下吓坏,他告诉父亲自己不愿意这么做,但被告不肯罢休,生气地对儿子重复他的指示。儿子不敢违抗命令,只好脱下裤子,闭上眼睛上床。没有性经验的儿子不知所措,被告于是上前移动妻子的身体,「协助」儿子性侵妻子,已睡着的妻子全程不知情。

    报导中说,当音响技师的被告一共面对17项控状,包括法定强姦、严重性侵和非礼14岁以下的孩童,以及教唆他人强姦等。

    法官宣布判决说,言语无法形容被告所犯下的极度可恶罪行,他的行为可说是丧失了基本人性;法庭必须给予被告严惩,才能反映本案罪行的恶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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