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赔 1376 万元,还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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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是众多吃货的最爱
没有什么事
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吃两顿火锅!!
但是,如果吃到的是
" 地沟油 " 火锅呢?
你还会觉得快乐吗?
4 月 4 日
火锅店老板反复用老油
被判赔 1376 万 #
相关话题冲上全国热搜榜
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成都高新法院官方微信消息
近日,成都高新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案
" 地沟油 " 事件回顾
2018 年 4 月,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负责人付某某,授意该火锅店的 2 名工作人员参与餐后废弃油脂提炼。
通过过滤、沉淀等方法,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后废油回收加工制成 " 老油 ",再将 " 老油 " 添加到新的红锅锅底中,对外销售供顾客食用。
经鉴定,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该店生产、销售添加 " 老油 " 的火锅锅底金额达 137 万余元。
判罚 1376 万元!
经营者判刑 10 年!
2020 年 11 月 23 日,突击检查现场挡获相关人员。随后,成都高新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对被告人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260 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成都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 1376.028 万元。
对被告人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
对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 万元。
该案宣判后,付某某、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该案是成都市首起在危害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处千万级赔偿金的案件。
网友热议:不止是火锅
其它食品也应引起重视
事件上热搜、话题阅读超 2500 万
这一事关食品安全的事件
即刻引发大众关注
对于该惩罚
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评论
@ 就无语 198502:罚的真狠,但我支持 1 建议在食品安全方面,一视同仁。
@ 拒绝汤浩多次:希望做食品的商家们引以为戒。杀鸡儆猴,作为一名火锅爱好者,支持判决。不止是火锅,其它食品也是,食品安全真的要引起重视,关乎着大家的身体健康。
@ 猫太喵:也许是因为惩罚力度低,所以有不少无良商家昧着良心做产品,做生意,还引以为傲。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需要从事的人有良心有道德,也需要法律的监管和监督。
涉事火锅店:已注销
平台已搜不到店铺
记者在天眼查上看到,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目前,该火锅店的经营状态显示:已注销营业执照。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3 日。
此外,高德地图、大众点评上也已搜不到该店铺。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
遇到问题请及时
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
涉及侵权的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 | 成都出发、" 成都高新法院 " 官方微信、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