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拥有宪法保障人权?美最高法院拒受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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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最高法院。欧新社(photo:UDN)
    图为最高法院。欧新社(photo:UDN)

    罗德岛州2019年实施的保障堕胎州法,遭到天主教团体及两名妇女以胚胎拥有宪法保障人权为由提告,官司先是遭到罗德岛州高等法院裁定败诉,两名妇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11日裁定拒绝受理。

    保守派大法官居多数的最高法院,今年6月推翻存在已近半世纪的堕胎权保障判例「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之后,引发轩然大波大波。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11日报导分析,最高法院如今拒绝受理胚胎是否拥有宪法保障人权的诉讼,等于避开了另一场可能因为堕胎权而引发的高度争议。

    2019年,罗德岛州保障堕胎权州法「生育隐私法」(Reproductive Privacy Act)在当时的民主党籍州长雷蒙多(Gina Raimondo)签署下生效,州法精神与「罗诉韦德案」立场一致。

    2019年6月,怀有15周身孕的一名妇女及另一名怀孕34周的妇女联合向罗德岛州高等法院提告,指控「生育隐私法」违反州宪。两名妇人与天主教团体「天主教争取生命」(Catholics for Life)主张,罗德岛州州法侵犯未出世胚胎的「人格」(personhood),人类生命的定义应该从怀孕便开始计算。

    今年5月,罗德岛州高等法院裁定两名妇人败诉。

    最高法院今年6月24日在「多布斯诉杰克森妇女健康组织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的裁决中,以5票对4票推翻1973年「罗诉韦德案」判例之后,两名罗德岛州妇人与天主教团体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大法官对于未出生胚胎是否具有宪法保障人权做出解释,诉状中写道:「没有任何州级法院或州议会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最高法院能够做为最终仲裁者,说明美国宪法的意义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