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被「强制绝育」身心崩溃 日本70多岁男女获判国赔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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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一些民众过去因「旧优生保护法」,在被迫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接受绝育手术,失去生育能力。(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hotoAC)

    中央社

    因「旧优生保护法」被强制接受绝育手术的日本熊本县70多岁男女所提国赔诉讼,熊本地方法院今天认同原告主张,判决国家赔偿2200万日圆(约新台币506万元)。

    日本放送协会(NHK)报导,这是日本正在进行的类似诉讼中,第3起认定国家须负赔偿责任的判决;由于前2起分别发生在大坂及东京高等法院,如果以地院层级来看,熊本地院是首例。

    定居熊本县的78岁男性及76岁女性,多年前被依本人或家人有障碍为由遭强制接受绝育手术,因而各提出3300万日圆的国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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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本地方法院今天认同原告主张,判决国家赔偿2200万日圆。(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熊本地方法院法官中辻雄一朗认为国家须负赔偿责任,今天判决赔偿两名原告合计2200万日圆。

    地院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张旧优生保护法违宪,让他们的人权遭受严重侵害;国家方面则认为,原告接受绝育手术至今已超过20年,请求赔偿的权利已消灭,因此请求法官驳回诉讼。

    日本政府厚生劳动省针对今天判决表示,未来会在仔细了解判决内容并跟相关部会商议后,再做出适当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