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谅解可以“保命”?他将儿女扔下楼,被判死刑后写信求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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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亲手将亲生儿女从 15 楼扔下坠亡,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张波给前妻陈美霖连写三封信表达忏悔之意,同时在信中表示自己愿意用一套按揭房对陈美霖进行补偿,请求原谅。陈美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事情发生这么久了才来忏悔,早前的时候难道就没忏悔么?应该二审开庭在即,他们是想保命或其他目的。" 那么,得到 " 谅解 " 就可以 " 保命 " 么?2 月 14 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律师来解答这个问题。

    案件回顾:男子杀害亲生儿女一审获死刑

    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叶诚尘与张波自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11 月 2 日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二被告人为达到结婚目的,多次共谋策划将张波女儿(当时由生母抚养)接到张波家中,以便让张波同时将两个小孩杀死,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给张波限定作案期限。二被告人亦供认共谋杀害二被害人的事实。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张波、叶诚尘共同杀害二被害人的事实。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宣判时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对此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挑战人伦底线的犯罪,依法均应严惩。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张波、叶诚尘均向重庆市高院提出上诉。

    律师:量刑需要综合衡量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董玉泉律师表示,如何处理民事赔偿(家属谅解)与量刑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刑事审判中一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尤其是死刑案件中面临能否 " 保命 " 时,总会产生不小的争议,让人质疑有钱就可以 " 买命 "。

    董玉泉律师表示,被告人认罪、悔罪,并积极通过物质赔偿,弥补犯罪对被害人家属的伤害,而被害人的家属作为犯罪后果的直接承受者,对犯罪行为有着切肤之痛,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犯罪社会影响的减弱。同时,这种谅解是以被告人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为前提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被害方谅解在量刑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但是,量刑是一个综合衡量的过程,各种量刑情节,包括从重、从轻的情节,法定、酌定的情节都需要权衡。其中,犯罪性质和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是决定被告人刑罚的最基本因素,片面夸大积极赔偿或谅解等罪后情节的作用,忽视犯罪性质和犯罪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都是不正确的。所以,死刑案件中作决定被告人最终刑罚时,除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外,还要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判。

    董玉泉律师表示,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波伙同他人预谋并积极实施杀害自己亲生未成年子女(幼童)的行为,杀人动机卑劣、杀人对象特殊、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两名幼童死亡),应当依法严惩。这么看来,被告人即使取得被害方谅解,恐怕也很难达到 " 保命 " 的目的。对一些恶劣的犯罪分子,如果仅因被告人家庭有钱赔偿就可以从轻处罚,实质上意味着有钱可以 " 买命 ",如此不但会严重破坏法律的平等和公正,而且会损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所以对被告人是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否核准死刑,还是应当综合考虑案发起因、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和情节、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被害人家属的态度等多种因素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以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