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偷拔保险套」有罪!荷兰法院首例判决出炉 认定男方没性侵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EtToday,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photo:EtToday)
    *(photo:EtToday)

    ▲上床偷拔保险套,荷兰男子遭到判刑。(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记者周亭玮摄)

    记者张宁倢/综合外电报导

    荷兰一名28岁男子在做爱过程中偷偷拔下保险套,被女方发现后提告,最近他在法庭上承认胁迫行为,虽然法官最终裁定此案不属于性侵罪,不过仍因损害女方自由判处被告3个月缓刑,罚款1000欧元(约新台币3.2万元)。而这也成为荷兰首例「偷拔保险套」(Stealthing)的相关判决。

    综合美联社、每日邮报报导,鹿特丹多德雷赫特地方法院(Dordrecht District Court)14日裁定一名化名Khaldoun F.的28岁男子,因在性行为过程中未经伴侣同意就摘除保险套而被判有罪,成为荷兰首例「偷拔套」审判。事前女方曾表示不愿意「无套」发生性关系。

    法庭检视双方对话纪录后裁定,两人属于合意性交,因此性侵指控属于无罪。然而,嫌疑人透过此行为迫使受害人容忍与他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使其陷于「感染性病和意外怀孕的风险」,等于损害了女方的人身自由,滥用她的信任,因此判处他缓刑3个月,并须支付受害人1000欧元(约新台币3万2860元)赔偿金。

    荷兰的另一起案件中,法官认为这名来自鹿特丹25岁男性被告,在性行为全程都没有「摘下保险套」,而是在关键时刻没有戴上,且无法证明他是故意不戴套,因此宣判无罪。被告表示,他主动向伴侣要了保险套,只是后来「忘记戴」。荷兰公共广播公司(NOS)表示,荷兰法律并没有特别针对「偷拔套」的具体罪行,但这是法院首次对这类行为作出裁决。

    此前,德国、瑞士与纽西兰都有类似判决。德国柏林一名警察在性交过程偷拔套,被判缓刑8个月、赔偿金3100欧元,经上诉后缓刑减为6个月。美国加州2021年州议会率先全美各州通过立法,将未经同意取下保险套的行为定为非法,但修改的是民法而非刑法。另外,在英格兰和威尔斯的判决先例已确定,在非双方意愿下摘掉保险套就是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