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废除强制死刑」 用监禁30年与12下鞭笞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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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国国会下议院在4月3日通过法案,废除强制死刑,修订无期徒刑和鞭笞刑罚。(达志影像)(photo:ChinaTimes)
    马国国会下议院在4月3日通过法案,废除强制死刑,修订无期徒刑和鞭笞刑罚。(达志影像)(photo:ChinaTimes)

    马来西亚即日(4日)起,正式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意味着法官判决时,可用至少监禁30年与不超过12下鞭笞的刑罚作为替代。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导,马国总检察署发布联邦公告,宣布相关消息。马国国会下议院在4月3日通过法案,废除强制死刑,修订无期徒刑和鞭笞刑罚。

    在相关法令下,法庭有权决定判处罪犯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过12下。

    但马国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Ramkarpal Singh)也强调,废除强制死刑法令并不代表没有死刑,新法案的目的是给予法官更大的裁量权,必要时也是可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