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遭遇剧组暴力事件,施暴人被拘十日,该行政处罚过追诉时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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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11 月 14 日,女演员孙菲菲晒出自己遭遇《血色恋情》剧组暴力事件最新进展:辽宁丹东凤城市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对姚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决定。此事引起不少网友关注,有网友直言 " 正义终究会到来 ",也有网友质疑剧组暴力事件已过法定时效,姚某不应被追诉。带着这些问题,现代快报记者请教了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益浒。

    *(photo:MyZaker)

    △孙菲菲微博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3 年 8 月 29 日深夜,许久未露面的演员孙菲菲发文称," 娱乐圈的霸凌事件,我是亲历者。" 随后,她在长文中曝光自己 2010 年在电视剧《血色恋情》剧组,疑似遭受导演张某杰策划的 " 暴力事件 "。孙菲菲在长文中称,张某杰是策划者,姚某和杨某华是打人者。同年 9 月 8 日,孙菲菲在微博里再次发文,2011 年 4 月份杨某华被抓,姚某未被抓。

    时间来到今年 11 月 14 日,孙菲菲发文称,"11 月 6 日自己突然收到凤城警方来电,说本案另一违法行为人姚某已在北京被抓获,要我本人当面签收送达回证。由于时隔十三年,此案一直处于被搁置的状态,突然收到姚某被抓获的消息,我实在是无法确认来电的真实性,所以当天没有去,由律师代为出面。" 之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申泽冲作为孙菲菲的代理律师,前往凤城与案件负责警官会面,经协商,行政处罚书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孙菲菲本人。

    事情一出,引发了网友的议论。针对网友们的疑问,现代快报记者找到了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益浒。

    刘益浒分析道,2009 年修正的《行政处罚法》(下称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为特别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 年施行,2012 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作出不同的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2021 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下称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在旧《行政处罚法》规定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确立的实体 " 从旧兼从轻 " 的原则和《立法法》确立的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的原则,姚某 2010 年实施的治安违法行为若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发现,则可以不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不过姚某的治安违法行为当时就已被凤城市公安局发现,因姚某在逃,案件处于被搁置的状态。" 刘益浒认为,姚某的治安违法行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凤城市公安局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对治安违法行为人姚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存在超过法定时效可不予追诉的情形。

    (校对 李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