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会长李在镕「涉会计诈欺操纵股价」 检方求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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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三星集团会长李在镕5年徒刑。(图/CFP)

    文/中央社首尔17日综合外电报导

    韩国检方今天要求法院判处三星集团(Samsung Group)会长李在镕5年徒刑,罪名是在2015年三星子公司80亿美元合併案中涉及会计诈欺和操纵股价。

    路透社报导,李在镕否认有任何不法行为。今天是韩国下级法院做出判决前的最后一次开庭,判决预期将在几个月内出炉,结束历时3年的审判。

    这是李在镕面临的仅剩诉讼案。他先前因贿赂韩国前总统朴槿惠而被判有罪,并于2017至2021年间合计坐牢18个月。他在2021年获得假释,去年再获得特赦,使他得以正式接班三星集团会长职位。

    检察官今天告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现年55岁的李在镕和三星其他前高阶主管违反韩国「资本市场法」(Capital Markets Act),使得2015年三星物产(Samsung C&T)和第一毛织(Cheil Industries)合併案能够成真。这起合併案帮助李在镕在集团旗舰公司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取得更大控制权。

    韩国检方指出,涉案主管在这起合併案中犯下操纵股价等不法行为,以牺牲少数股东利益为代价帮助自身获利。

    李在镕今天亲自出庭。休庭时法庭外有一小群支持者高喊他的名字,同时也有一些不满他的人对他怒吼。

    分析师指出,本案判决结果将影响李在镕打造三星集团未来面临的难易度。如果他获判无罪,就能有更多余裕推动重大策略决定,特别是在併购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