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合涉「搓圆仔汤」 侯柯朱马「4人密商」均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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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党与民众党于11月15日召开第二次政党协商会议,会后发表「协商共识」,称依照民调决定总统选举蓝白搭档,18日却又推翻。(国民党提供)(photo:LTN)
    国民党与民众党于11月15日召开第二次政党协商会议,会后发表「协商共识」,称依照民调决定总统选举蓝白搭档,18日却又推翻。(国民党提供)(photo:LTN)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与民众党总统候选人柯文哲,今年11月试图「蓝白合」,被告发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搓圆仔汤」条款;虽然蓝白合后来破局,不过并不影响检方的侦查动作,台北地检署上月底接获告发,适逢月底停分案期间,如今12月已分案,正式将侯友宜、柯文哲、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及担任蓝白合见证人的前总统马英九等4人,列为「选他字」案被告。

    此案起源于蓝白合协商期间,台独团体台湾国理事长陈峻涵向北检告发,指控侯友宜、柯文哲、朱立伦及马英九等4人,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搓圆仔汤」条款。陈峻涵告发指出,侯友宜与柯文哲在马英九、朱立伦的居中协调下,以「各部会的权利分配」做为期约标的,涉嫌「搓圆仔汤」,而国、众两党形同公然分赃的行为,严重侮辱台湾人民的智慧。

    今年11月20日,柯文哲前往开南大学,以「共融社会、国家治理」为题演讲,期间他抱怨台湾的政治制度有很大问题,他谈及蓝白合议题时,称最大问题是政党DNA不同,民众党认为要照规则,但国民党认为要「用乔的」;柯文哲当时也指出,「如果要蓝白合,单单签那个(联合政府)就出问题,因为这个叫期约贿选,然后被贴上标签政治分赃什么什么...」。

    对此,律师黄帝颖指出,在这场密会中,如有人向柯文哲期约放弃「选总统」,而以副总统、部会等权位「不正利益」作为对价,即涉犯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84条「搓汤圆条款」,最重可处10年徒刑。

    黄帝颖也在脸书指出,柯文哲曾公开指控,11月15日的4人密室协商「单单签那个联合政府就是有问题,因为这是期约贿选。」由于马朱侯柯在密室会议内,外人难以知悉密约内容,较欠缺直接证据。「因此与会者柯文哲的『期约贿选』证词,对检察官查贿具重要关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