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隐瞒《三立》股东持股事实共罚1440万 NCC要求8月底前出清股权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UpMedia,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NCC今天(24日)以中嘉集团意图规避提供资料为由,裁罚中嘉集团旗下12家系统经营者各120万元罚缓。(资料照片/张哲伟摄)(photo:UpMedia)
    NCC今天(24日)以中嘉集团意图规避提供资料为由,裁罚中嘉集团旗下12家系统经营者各120万元罚缓。(资料照片/张哲伟摄)(photo:UpMedia)

    针对中嘉集团2018年交易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NCC)指出,发现《三立集团》不但有间接投资、还委託其他企业代持中嘉股权。NCC今天(24日)以中嘉集团意图规避提供资料为由,裁罚中嘉集团旗下12家系统经营者各120万元罚缓,合计裁处罚缓1440万元,并要求业者在8月31日前出清股权,并按月申报执行情形。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去年9月踢爆,《三立》控制系统业者中嘉数位股权高达27%,陈椒华痛斥NCC,新闻台三立跨越反媒体垄断红线,入主中嘉,中嘉的上层股东发生股权移转,却未经过NCC许可,这些违法事实那么明确。

    经NCC调查,发现近几个月进核对经济部提供的泓顺及荣盛等公司资料后,荣盛公司上层法人股东有三立国际创意,董事长林旭信持有2.15%《三立》国际股权,也是《三立》电视副董事长,监察人林义鱼持有三立国际2.15%股份也兼任《三立》电视董事。此外,相关状况违反中嘉案许可处分附负担规定「非经本会核准,参与投资受让人事业之关系企业或自然人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或控制新闻频道」。中嘉则承诺在6个月内寻找适当投资人,也会在12个月内完成相关处分程序。

    NCC的处理引起众多立委不满,他们认为NCC看到绿媒就软脚、就双标,因此,NCC又祭出了其他裁罚,NCC主任秘书黄文哲表示,中嘉应呈报上层股东转让的事实,因他们态度不是很配合,因此,以违反《有广法》74条第2项规定,意图规避其提供资料一事,开罚中嘉旗下12家系统业者各120万元。

    黄文哲表示,委员会决议中嘉上层股东泓顺公司,应于5月31日前找到有意取得股份的买家,并向NCC陈报并取得同意,并要求业者在8月31日前出清股权,并按月申报执行情形。若未按时处分程序,可连续开罚5000至30万怠金,直到改善为止,同时要求泓顺公司按季申报股权架构至最终自然人。

    至于《三立》上层股东持股事实部分,是否影响NCC对广电事业监理将另案调查釐清,并列入《三立》电视未来评鑑、换照审查项目,黄文哲表示,《三立》是股东来买中嘉股份,是否影响NCC对广电事业监督,NCC将另外立案调查,也列入《三立》电视未来评鑑、换照审查项目。黄文哲强调,未来也将研议如何在法规中,落实反媒体垄断的精神。

    此外,NCC委员林丽云、王维菁也发表不同意见书表示,应先依法对泓顺公司究责,并将本次违反附款列入未来《三立》电视台评鑑、换照时之考量。同时,因中嘉申请移频《三立》财经新闻台时,隐匿持股情事,NCC应重新检视移频案有无违规、违法。

    (热门点阅:长荣春节罢工一触即发 机师工会今与航空公司协商仍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