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湾人在菲律宾「持枪械、大麻」 最重恐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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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台湾人在菲律宾持枪持毒。(图/CFP)

    文/中央社

    菲律宾警方近日查获2名台湾人非法经营线上博弈,涉嫌诈骗并持有枪枝及大麻。驻菲代表处提醒国人遵守当地法律,在菲设置机房、诈欺、持有枪械、毒品,最重可被判处终生监禁。

    中华民国驻菲律宾代表处今天指出,菲国移民局、国家首都区警察局与代表处透过情资交流合作,22日在马尼拉都会区查获2名台湾男子非法经营线上博弈公司,涉嫌诈欺并持有长短枪及大麻等物,其中一人是新北地方检察署去年11月发布的人口贩运通缉犯。

    诈欺方面,2名嫌犯非法经营线上博弈,受害者包括英语系国家及菲籍民众。

    代表处表示,这2名台湾人可能触犯菲律宾法律,将在菲国接受审判;首先是修正刑法(Revised Penal Code, RPC)第315条诈欺罪,诈欺所得为1万2000披索(约新台币6672元)、未满2万2000披索,处6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超过2万2000披索,每超过1万披索,增加一年徒刑,最长为20年有期徒刑。

    意图透过网路行骗或使用未经授权的存取设备,恐违反1998年存取设备规范法,可处罚金1万披索或犯罪所得的2倍金额,以及6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经有罪判决,再度从事或意图从事相关行为,处罚金1万披索或犯罪所得的2倍金额,或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毒品部分,根据菲国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无论毒品数量或品质,非法贩卖、交易、吸食、发送、送达、大量散布、运输或担任中介者,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及罚金50万到1000万披索。

    无论毒品品质,持有10公克以上鸦片、吗啡、海洛英、古柯硷、大麻脂、50公克以上安非他命、500公克大麻,或10公克以上其他类毒品,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及罚金50万到1000万披索。不过,菲律宾于2006年废除死刑,以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reclusion perpetua)取代死刑。

    持有10公克以上、未满50公克安非他命,处无期徒期及罚金40万到50万披索。5公克以上、未满10公克鸦片、吗啡、海洛英、古柯硷、大麻脂或其他类毒品,或300公克以上未满500公克大麻,处20年到无期徒刑及罚金40万到50万披索。

    持有未满5公克鸦片、吗啡、海洛英、古柯硷、大麻脂或其他类毒品,或未满300公克大麻,处12年到20年有期徒刑及罚金30万到40万披索。

    若持有枪械,根据菲国综合枪弹管理法,非法获得或持有一支小型枪,处6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获得或持有3支以上小型枪或A级轻型武器(7.62釐米口径以下长短枪),处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非法获得或持有一支A级轻型武器,处6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获得或持有一支B级轻型武器(供两人以上使用或7.62釐米口径以上武器),处无期徒刑。

    代表处告诫台湾外逃通缉犯并提醒旅外国人,遵守菲国法律,切勿心存侥倖,挑战公权力,影响治安。代表处随时与菲律宾各执法机关合作交换情资,使两国免受犯罪威胁,确保刑事司法正义得以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