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地盖屋被郡县征费是否违宪? 最高院将裁决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UDN,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自己买地盖屋,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征税?加州最近一个案例,将由最高法院裁决,成为指标。(美联社)(photo:UDN)
    自己买地盖屋,地方政府是否有权征税?加州最近一个案例,将由最高法院裁决,成为指标。(美联社)(photo:UDN)

    从事建筑业50年的加州居民薛特兹(George Sheetz)在太浩湖(Lake Tahoe)附近买下空地,打算盖房子做为退休住所,申请建照时却发现被郡政府收取名一笔「疏通交通影响」(traffic impact mitigation)的2万3000元手续费,诉讼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对「薛特兹诉加州埃尔多拉多郡案」(Sheetz vs. County of El Dorado, California)裁决结果,将影响全国各地郡县能否擅自针对土地使用开征费用。

    薛特兹买地的几年前,埃尔多拉多郡推出「疏通交通影响」手续费规定,款项收入用来支付当地道路维修。薛特兹接受福斯新闻网(Fox News)访问时说,收费手段并不合理,令人生气。

    他说,职业生涯里有许多盖房子的经验,非常了解一般手续花费与申请程序。对于突然出现的「疏通交通影响」费用,薛特兹说,郡政府人员回应竟是:「你不必在这里盖房子,可以去别的地方。」

    由于已经为兴建房屋缴付头期款,薛特兹2016年付了「疏通交通影响」手续费,旋即对郡政府提告,指控收费与建筑工程对道路影响不成比例。

    薛特兹诉加州埃尔多拉多郡案」本月稍早在最高法院展开口头辩论。

    薛特兹受访时说,作梦也没想到会到最高法院打官司,持续抗争是因为郡政府如此作法是不对的。

    埃尔多拉多郡辩称,手续费收入用来维修道路,类似地方政府为公园、警察局等服务收费。

    埃尔多拉多郡副行政长哈斯(Carla B. Hass)对媒体发表声明表示,最高法院裁决将对全国各地郡县公共建设收费带来影响,先前诉讼过程中加州最高法院与加州上诉法院都裁定郡政府有权收费。

    薛特兹律师毕尔德(Paul Beard)指出,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征用条款」(Takings Clause)允许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征收财产,埃尔多拉多郡未考量建筑工程实际影响多少,公共服务款收费对象又只针对新案申请者,不是对所有纳税人都收费,作法明显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