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商银行前行长田惠宇判死缓 受贿及内线交易不法获利逾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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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中国招商银行行长田惠宇在任职的25年内,涉嫌收贿等多起不法案件,获利超过22亿元,一审被判死缓。(取自央视)(photo:UpMedia)
    前中国招商银行行长田惠宇在任职的25年内,涉嫌收贿等多起不法案件,获利超过22亿元,一审被判死缓。(取自央视)(photo:UpMedia)

    中国湖南省常德市中级法院5日一审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进行内线交易、洩露内幕信息一案;指出田惠宇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约2.1亿,以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人民币,总计逾5亿人民币(约22亿新台币)。因此判决田惠宇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

    澎湃新闻报导,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三亿人民币;以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5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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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导提到,法院经审理查明田惠宇在1997年至2022年,分别任职中国信达信託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人民币。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洩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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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

    法院认为,鉴于田惠宇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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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田惠宇学经历为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他还曾在2020年8月,获选「2020福布斯中国最佳CEO榜」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