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2岁继女「13年得逞2千次」!兽父一审重判23年 妻悲愤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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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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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13岁起至成年后持续遭到继父性侵。(示意图/CFP)

    记者陈宛贞/编译

    南韩一名狼父自继女仅12岁起对她伸出狼爪,长达13年间在家中、户外对她性侵逾2000次,甚至拍摄不雅影片,导致她饱受心理疾病所苦,母亲更因冲击过大轻生,法院一审判处男子23年有期徒刑。

    综合《中央日报》等韩媒,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日宣布,因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及《儿童福祉法》被起诉的50多岁高姓男子判处23年有期徒刑,10年内不得在儿少机构就业,且需配戴电子追踪装置25年。

    调查指出,高男自2008年继女仅12岁起便对她惯性性侵及性虐,以儿童性诱骗(sexual grooming)手法令她在心理上对继父产生依赖,一家人移民至纽西兰后仍持续犯案,至她成年后的13年间得逞逾2090次,甚至拍摄不雅片。

    然而,受害者意识到继父犯行并向纽西兰警方报案后,高男却在调查前夕潜逃回韩,导致调查中断,去年10月才在忠清南道天安市落网。

    判决指出,高男刚开始犯案时,年仅12岁的受害者正因父母离异心情混乱,而高男表面上成为她的支柱,令她在心理上无法反抗,且当时她并不懂性行为的意义,但随着次数愈来愈多,犯案场域也从住处发展到野外,尽管受害者成年后拒绝接受,高男仍无耻犯案。

    长年虐待令受害者饱受折磨,至今仍苦于忧郁症及恐慌障碍,且她报案后高男马上提领所有现金潜逃,还供称性行为全是受害者自愿,态度相当恶劣。受害者母亲得知此事后更因冲击过大轻生,导致她必须承受丧母之痛。

    仅管高男并无前科,后来也承认罪行,法官仍认为有必要将他与社会长时间隔离,为自己的犯行忏悔,因此判处2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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