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人事案】阻赖清德垄断媒体 赵少康喊修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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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新会期20日开议,首要人事案,将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NCC)人事同意案。(资料照片/张哲伟摄)(photo:UpMedia)
    立法院新会期20日开议,首要人事案,将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NCC)人事同意案。(资料照片/张哲伟摄)(photo:UpMedia)

    农历春节年后,立法院新会期20日开议,首要人事案,将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NCC)人事同意案,在野党磨刀霍霍。外传,总统当选人赖清德将与蔡英文总统沟通,「人选不会一片绿油油」。对此,前中广董事长赵少康认为,应先修NCC组织条例第四条及第十条,阻挡赖清德垄断媒体。

    赵少康也指出,若赖清德想要独占NCC委员的提名权,以方便其独家控制广电媒体,而不愿意接受国民党及民众党的推荐,国民党及民众党只能否决赖清德送到立法院的提名人,送一次否决一次。

    赵少康指出,之前,他曾建议NCC委员应该由各主要政党按立法院席次推荐,依照目前立法院席次,国民党应推荐NCC7名委员中的3席,民进党推荐3席,民众党推荐1席。但因现在NCC有3名,由民进党推荐的委员任期到后年的7月31号才任满,所以,今年7月31日任期届满的4名委员,应由国民党推荐3名、民众党推荐1名,使NCC的七名委员达到3:3:1的比例,这既符合NCC委员会多元化的要求,也唿应赖清德「民主大联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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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第5项来看,如果新任委员没办法就任的话,原委员是继续担任到新任委员上任为止。根据《第五项规定》:本会委员任期届满未能依前项规定提任时,原任委员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员就职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项任期之限制。

    所以,赵少康认为,如果赖清德坚持即将到期的4名委员不请国民党、民众党推荐而被立法院否决时,现有的7名委员,可以继续运作,变成万年委员。

    为了防止赖清德的专断,立法院应该修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第5项为:「本会委员任期届满未能依前项规定提任,或提任未能通过立法院之同意时,原任委员之任期即应终止不得延任。」

    如果立法院不同意赖清德送来的委员名单,则7月1日后,NCC只剩3名原来民进党提名的委员,而依照NCC组织法第10条第3项:「会议之议决,应以委员总额过半数之同意行之。」意即3名委员不过总额7名之半,不能议决任何议案,NCC委员会形同废除,失去功能。一般庶务由NCC的事务官处理即可。如果又担心民进党故意曲解法律,硬要说
    「委员总额」以现存委员或出席委员数目为准,那只好也修正NCC组织法第10条第3项为:「会议之议决,应以委员总额七名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赵少康表示,依赖清德个性,他岂肯放弃对NCC的掌控进而失去对广电媒体的掌控?但是,根据过去8年在野党吃尽NCC苦头,在立法院又何尝愿意轻易让步?赖清德很可能非要跟立法院冲突对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