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台中银10亿公款过豪奢生活 王贵锋改羁押禁见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LTN,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台中商银董事长王贵锋,涉掏空银行10亿元。新北地院今日裁定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并有逃亡之虞羁押禁见。(本报合成)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中商银董事长王贵锋,涉伙同台中银保险经纪人公司现任董事长赖丽姿、极致租赁公司实际负责人周哲男,利用公司资金,租购劳斯莱斯等豪车供自己享受,还租私人飞机带亲友出游,过豪奢生活,致公司受损10亿余元,新北地检署查办后,依违反银行法将王等3人均声押禁见,但新北地院谕知王以1500万元、周男800万元、赖女3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抗告成功,经高等法院发回更裁,新北地院今日裁定王、周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并有逃亡之虞,均羁押禁见,赖女5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此案因属社会瞩目的重大案件,新北地院昨日下午2时传唤周等3人开庭审理,并审酌检方提出事证,经过冗长开庭及评议后,于今日上午做出裁定。

    法院裁定指出,王贵锋、周哲男2人均涉犯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第2项、第1项第2款之不合营业常规交易罪、第171条第2项、第1项第3款之特别背信罪、银行法第125条之2第1项后段之银行负责人背信罪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并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因此均有羁押必要,且禁止接见、通信。

    另外,赖丽姿亦涉犯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第2项、第1项第2款之不合营业常规交易罪、第171条第2项、第1项第3款之特别背信罪、银行法第125条之2第1项后段之银行负责人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均属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裁定以5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检调调查,王贵锋犯罪手法共分4种类型,王涉嫌担任台中银行子公司即台中银保经公司负责人期间,先将董事长核决权限提高至1亿元,并从2014年起,以这两公司租公务车名义,租购价值约3000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约3000万元的全球限量「99台」奥斯顿·马丁「Zagato」超跑、及上千万元的迈巴赫S600、宾利MULSANNE及宾士AMG G63等豪车供己享受或载亲友,且在期满后竟未将车辆过户至公司名下。

    第二种手法是以这两家公司名义,向周哲男经营的相关公司,承租庞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飞机,除支出1亿元保证金外,每月还要再给200万元至800万元不等基本月租费,且多次公报私帐,带亲友搭飞机出游。

    其他两种手法,是以台中银保经公司名义,每年赞助4500万元至1亿元广告费,给周男经营的行销公司,或承租周男位于台北市中山区一楼豪宅,作为招待所,再以公报私帐方式予以装潢,再按月向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务,供己或亲友享用。

    检察官李秉锜日前指挥调查局北机站、新北市刑大发动搜索,查扣劳斯莱斯、奥斯顿·马丁、宾士及BMW等7部豪车、哈雷重机2辆、红酒162支、雪茄近千支、宝玑与劳力士名表、钻戒、项鍊、手机、帐册,冻结50余个金融帐户,并带回王男等22名被告,以涉证券交易法等罪嫌将王男3人声押禁见,其他19名被告谕知1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一手掌握经济脉动
    点我订阅自由财经Youtube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