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蓝白砍特别预算 就是要把行政单位手脚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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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逢重大灾难,灾情与灾民的需求往往瞬息万变。(摄影:张哲伟)(photo:UpMedia)
    遭逢重大灾难,灾情与灾民的需求往往瞬息万变。(摄影:张哲伟)(photo:UpMedia)

    新一届的立法院,在三党不过半的情况下,国民党与民众党立委纷纷「大展拳脚」,认为蓝白合作即可以人数优势,逼迫民进党为首的行政团队让步,其中,国民党与民众党更纷纷以「特别预算编制浮滥,规避监督」为由,提出了预算法的修正案,有删除第八十三条,政府可编制特别预算条件之「不定期或数年一次重大政事」条款的,更有甚者,还有删除规定在第八十四条中,国家因战争、经济重大变故、灾变时,可因紧急需要而先支付一部分的但书条款。

    而四月三日的花莲大地震,花莲灾情惨重,铁公路全断,人员伤亡无数,连国民党总召傅崑萁与其夫人,花莲县长徐榛蔚,都无家可回只能外宿于民宿,此等景象,再一次让蓝白两党针对特别预算的提案遭到批评,而蓝白两党则以「未删除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政府遇到重大灾变还是可以编特别预算,且尚有第一第二预备金可以动用」为由来辩驳,然而这样的辩解,其实苍白无力,一来,政府遇到重大灾变,编制特别预算,依旧要经过立法院的的层层审议程序,然而灾情与灾民的需求却是瞬息万变,急若星火,国民党莫非是觉得立法委员比灾民还有伟大,才会口出此言?二来,中央政府总预算的预备金科目,金额是前一年经过立法院审定的,金额有限,用完就没了,如果国家真的如此不幸,先来个大地震,再来一个大台风,试问,预备金花光了,要拿什么钱来救灾?国民党可乐意用党产支付?

    事实上,早在民国八十七年,立法院跨党派的立委连署,由彭百显、陈定南、高育仁为首,以「特别预算编列重大建设经费违宪?」为由,向大法官声请释宪,而当时的大法官做出的解释,也就是释字463号解释的理由书中早已叙明:「政府就未来一年间之计画所预期之收入及支出编列预算,以使国家机关正常运作,并规范国家之财政,原则上应制定单一之预算。惟为因应特殊紧急情况,有预算法第七十五条(今八十三条)各款规定之情形时,行政院得于年度总预算外另提出特别预算,其审议依预算法第七十六条(今八十四条)为之。如多数立法委员审议特别预算时认有不符法定条件者,自得决议删除,或要求行政院重新编制。」

    换言之,大法官认为,特别预算的提出与编制,本来就是行政权的展现,如果立法委员认为行政院提出的特别预算不合法,或是没有道理,立法委员自可行使职权,删除预算科目,或是要求行政院重新编制。

    结果,现在国民党与民众党的立法委员,不想要担负审查特别预算的责任,就意图把行政单位的手脚绑起来,让行政单位少一个可以编特别预算的适用情况,这样自己就不用背负外界对于立法委员挡预算或是背书预算的批评,这完全是削足适履,立委不想写考卷,就要行政院不准出考题,天底下有这么好当的立委?立法院曾几何时变得如此怠惰?真是令人不胜唏嘘。

    ※作者为政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