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定台湾聚碳酸酯「存在倾销」 明起对台化、奇美等业者开征反倾销税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UpMedia,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中国商务部指台湾出口聚碳酸酯存在倾销情形,因此将于20日起课征反倾销税5年。(资料照片/美联社)(photo:UpMedia)
    中国商务部指台湾出口聚碳酸酯存在倾销情形,因此将于20日起课征反倾销税5年。(资料照片/美联社)(photo:UpMedia)

    中国商务部19日发布公告,指出经过调查后,认定台湾生产的聚碳酸酯存在倾销情形,使中国相关产品与产业蒙受损害,因此决定依相关规定,自20日起向台湾出口的该产品征收最高22.4%的税率,期间5年。

    澎湃新闻报导,中国商务部表示根据《反倾销条例》,在2022年11月30日针对原产台湾的聚碳酸酯,展开反倾销调查,并在2023年8月14日时,初步裁定确有倾销情况存在,中国聚碳酸酯产业遭受损害,且倾销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根据该条例第38条规定,中国商务部向国务院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在获得同意后,自20日起开始征收最高22.4%的反倾销税。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告,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是含双酚A型碳酸酯基结构的高分子化合物,外观通常是透明圆柱状、球型粒子或粉末,具有高度抗冲击性、易于进行加工、高透光率且耐热、耐冷等特性,多用于电子电器、板材/薄膜、汽车、光学、包装、医疗器械、安全防护等领域。

    该公告也罗列税率规定,其中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出光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被课征9%反倾销税,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被课征12.2%反倾销税,其余台湾公司将被课22.4%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