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文盲父办贷款!女「强佔爸爸4栋房」 90岁翁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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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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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慧芬瞒着父亲将自己列为房产共同持有人,还阻止父亲卖房,导致父女2人对簿公堂。(示意图/VCG)

    记者叶睿涵/编译

    新加坡90岁老商人林金敦最近与54岁的小女儿林慧芬为了财产分配事宜对簿公堂,原来这名女儿在协助父亲购买房产时,居然未告知文盲父亲就将自己列为联名业主,打算在父亲过世后继承遗产,还阻止父亲卖出房产,气得父亲将女儿告上法院。

    据《联合早报》报导,林金敦自16岁开始工作起,因目不识丁、只会说福建话,只能从事苦力、厨师等工作。几年后,他与弟弟一起经营建筑和仓储业务,并在1993年接手了Evan Lim Industrial/Warehouse Development公司。

    他将所有子女任命为公司董事,让他们持有公司股份,但拥有大学文凭的林慧芬是唯一在父亲公司工作的子女。林慧芬是林金敦的私人助理,因此林金敦在2004年至2018年间,要求女儿分别以新币105万元(约新台币2508万元)、新币125万元(约新台币2986万元)、新币400万元(约新台币9555万元),以及新币530万元(约新台币1.26亿元)购买了4个房地产。

    岂料,林慧芬却以父亲年事已高、银行贷款不易通过为由,说服林金敦使用2人的名字申请银行贷款,背地里却偷偷将自己註册为联名业主,计划在父亲去世后继承这些房地产。然而,林金敦却在今年突然决定出售这些房地产,打破了林慧芬的计划,于是她便以自己是联名业主的名义,拒绝让父亲卖掉房产。

    林金敦气急败坏,表示他并不晓得女儿偷偷将自己也列为共同持有人,气得将女儿一状告上法庭,而法官朱汉德也于今年4月开始审理此案,并于5月6日发布书面裁决。

    朱汉德表示,当初购买房地产时,所需的款项都是由林金敦支付,即使部分款项来自父女2人的联名户口,但林慧芬并无证据显示她曾将钱存入银行,或使用过这个户口,于是决定判处林金敦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