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集团会长离婚 判付前妻3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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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集团会长崔泰源(左)与故总统卢泰愚女儿卢素英(右)因离婚反目。(法新社)(photo:UDN)
    SK集团会长崔泰源(左)与故总统卢泰愚女儿卢素英(右)因离婚反目。(法新社)(photo:UDN)

    韩联社等韩媒卅日报导,首尔高院家事庭当天就南韩SK集团会长崔泰源,以及南韩故总统卢泰愚女儿、美术馆「蝴蝶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做出二审判决,裁定崔泰源向卢素英支付一点三八○○兆韩元(台币约三五五亿元),另赔偿廿亿韩元(台币约五一三八万元)的精神损害。崔的律师表示将上诉。

    跟前年十二月的一审判决(财产分割金额六六五亿韩元、赔偿金一亿韩元)相比,崔泰源需向卢素英支付的金额大增,而且崔泰源因此被分割的财产金额,创南韩史上离婚案新高。

    首尔高院指出,崔、卢分居后,崔泰源为与TNC基金会主席、即崔婚外情对象金喜英保持事实婚姻关系而花费逾二一九亿韩元(台币约五点六二亿元),甚至向这名「小三」提供无法计算的财产性利益。据此认定一审精神损害赔偿金太低。

    一审未将崔泰源持有的集团控股公司SK股票纳入分割对象,二审则认定其中有卢素英的「贡献」,因此股票亦属财产分割对象。

    高院认为,考量卢泰愚曾为崔泰源岳父、已故SK集团前会长崔钟贤的商业活动提供保护伞及后盾,替该集团的经营成功提供无形帮助,应认定卢素英为SK集团提升价值以及从事商业活动有所贡献,故崔泰源的全部财产皆列入分割对象。

    崔、卢在卢泰愚就任总统时的一九八八年九月结婚,婚后生育三名子女。但崔泰源二○一五年透过媒体宣布有私生女,并明言将与卢素英离婚。崔二○一七年申请离婚调解,但因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最终诉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