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涂鸦遭警针对性执法 美国BLM示威者获赔逾2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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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西雅图4名「黑人的命也是命」(BLM)运动示威者不满因「粉笔涂鸦」遭警方逮捕拘留告上法院,法院21日宣判市政府及警方剥夺4人宪法公民权利有罪,需赔偿4人共68万美元(约台币2214万元)。BLM抗争示意图。(美联社档案照)(photo:LTN)
    美国西雅图4名「黑人的命也是命」(BLM)运动示威者不满因「粉笔涂鸦」遭警方逮捕拘留告上法院,法院21日宣判市政府及警方剥夺4人宪法公民权利有罪,需赔偿4人共68万美元(约台币2214万元)。BLM抗争示意图。(美联社档案照)(photo:LTN)

    郭颜慧/核稿编辑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美国2021年「黑人的命也是命」(BLM)运动4名西雅图示威者因于拒马上以粉笔涂鸦标语,即遭警方逮捕拘留,因此将市政府及警员告上法院。西雅图法院21日宣判,陪审团一致认同市政府及警方已剥夺4人受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判赔美金68万元(约台币2214万元)。

    据《美联社》报导,美国2021年因警方执法失当酿下的「佛洛伊德命案」引爆全美「非人的命也是命」(BLM)示威运动,西雅图4名示威者图森(Derek Tucson)、斯奈德(Robin Snyder)、狄卡斯楚(Monsieree De Castro)及莫亚─德尔加多(Erik Moya-Delgado)仅因在拒马上以粉笔涂写「和平抗争」、「全体释放」等标语,即遭员警以「违反涂鸦规定」针对性逮捕并拘留一夜。

    报导指出,4名示威者不满警方态度和处置,将西雅图市政府及4名员警肯纳德(Ryan Kennard)、尼尔森(Dylan Nelson)、派顿(Alexander Patton)及莱蒂齐亚(Michele Letizia)告上法院。

    西雅图法院週五(21)宣判,10名陪审团人员一致认定市政府及警方逮捕并拘留4人,是针对示威者的报复行动。陪审团认为,警方充满恶意、鲁莽或刻意压迫的执法行为,已经违反4名示威者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包括言论、集会自由),因此必须向每人损害及惩罚性赔偿17万美元(约台币553万元),4人共美金68万元(约台币2214万元)。

    原告律师弗莱克(Nathaniel Flack)表示,法庭证据和证词皆清楚显示,警方对BLM示威者进行一种内部称为「抗争者特例」的针对性执法,意即抗争者只要提到特定关键字就会被关起来。此外,这并非员警个人行为,市政府高层全程知情且必须负责。

    此外,佛莱克也指出,当时COVID-19疫情严重,警方绝不可能优先逮捕,也几乎不曾对「粉笔涂鸦」进行执法。根据法庭影片证据显示,曾有员警在其他集会场合于人行道上用粉笔涂鸦写上「我爱警察」。

    佛莱克强调,警方明显是针对言论内容及立场观点而选择性执法,显示出4名原告即是因为言论而被拘留,而这就是本案最重要的关键──「警方无权依据言论内容逮捕、关押民众」。

    据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以最高标准保障公民自由权,包括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禁止妨碍宗教自由;禁止剥夺言论自由;禁止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或者干扰或禁止公民向政府请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