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富能”案其联合创始人程渊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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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富能”案其联合创始人程渊获刑五年(photo:RFI)
    “长沙富能”案其联合创始人程渊获刑五年(photo:RFI)

    据维权网8月5日报道,中国非政府公益组织“长沙富能”联合创始人程渊被判刑5年有期徒刑,同案刘大志(刘永泽)、吴葛健雄也已被宣判,分获有期徒刑两年和三年。

    程渊的妻子施明磊周四表示,“今天得知程渊被判了5年。官派律师拒绝给家属判决书。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非法审判。我们家属绝对不会认可。”

    据悉,程渊是公益组织“长沙富能”的联合创始人,他从事维权超过十年,倡导健康权利、反歧视以及帮助弱势群体赋权,帮助的弱势群体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乙肝患者和残疾人士。

    2019年7月,程渊被长沙警方从深圳带走,随即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次月,这家机构的另外两名成员也被当局以涉嫌同一罪名逮捕。

    2020年9月初,“长沙富能”案秘密开庭审理,但迟迟未宣判。直到上个月,长沙市中级法院才对三人作出判决。他们目前被羁押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